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必读内幕讯息:刑事案件证明责任,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阅读:


︾ 引导语:我国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犯罪责任,犯罪嫌疑人可在刑事辩护律师的介入下脱罪。


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诉讼中出现的案件事实,应当由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以及在诉讼结束时,如果案件事实仍然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应当由谁来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承担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也就是说,公、检、法在刑事诉讼中分别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承担依法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犯罪的职责和义务。


可见,证明责任总是和公、检、法承担的法律职责、义务相联系的。具体来说有以下3点:


1

公安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供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必须就认定的犯罪事实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


2

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3

人民法院为了正确行使审判权、实现刑事诉讼的任务,有责任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在法庭审理中,法院可以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以查明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