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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专业信息:刑事案件证据质证意见,上海社保自助经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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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证意见(张三)

1、洛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意见:该通知系被告自行拟定,系曲解上级部门的通知精神,任意扣除含原告在内诸多曾服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该严重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无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

2、湖西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意见:该文件并无”因服刑便扣除视同缴费年限,暂停待遇”的工作要求,只是要求予以核查的通知.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核查工作的通知》

意见:该通知也只是一个核查工作的通知,并未规定原告曾系服刑人员,相应视同缴费年限便应予扣除,也未规定原告系违规领取养老待遇问题的人员.

4、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6、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7、职工离退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单;

8、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停发或续发申请表;

意见:被告举证的第4-7组证据恰证明了,原告系1977年10月参加工作的,于2018年2月退休,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月数为278个月,视同缴费月数为207个月,而被告作出违法的行政行为之前,原告均系基于实际缴费与视同缴费合并计算的,从而领取的养老金,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已达5000元以上.

9、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待遇核查确认通知单;10、告知书;

对9-10证据意见:核查确认通知单并未有原告签字,而告知书的作出也未举行听证,未听取原告的申辩意见,其所依据的规定并未明确曾服刑人员的视同缴费月数应当扣除,即:被告的行政行为无法律依据,且作出的程序违法.

11、《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文件

意见:(1)该文件出台时,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未建立,并不存在个人实际缴费的情况.(2)该文件针对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已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与本案案情明显不同.(3)该文件针对于上海,与湖西无关,不能在湖西应用.(4)属于时代产物,针对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不能适用于本案原告.且系在特定条件下对公费医疗职工工龄如何计算做出的规定.(5)60年前的文,不适用当前的形势,与退休养老、工龄保险待遇无任何关系.(6)关于内务部,1964年已将撤销。

12、《湖西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湖西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计算工作年限和计发工龄津贴一些具体问题的解答》(线劳人老字(1986)2号);

意见:(1)该文件出台时,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未建立,并不存在个人实际缴费的情况.(2)该解答文件主要针对问题为:在工资改革中,一些地区和部门如何正确计算职工计发工龄津贴的工作年限问题。该解答文件的目的为计发工龄津贴的工作年限问题,并非被告断章取义所列内容。.(3)该文件并规定受过刑事处罚,便应扣除视同缴费年限(月数).

13、《湖西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线政办(1995)74号

意见:该文件并未规定受过刑事处罚,便应扣除视同缴费年限(月数),但该文件却规定有“从1995年1月起,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每人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4、湖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线劳社养老[2006]26号)

意见:该通知明确规定有,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并未规定服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当扣除.

15、湖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线劳社养老[2006]42号)

16、湖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西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线政[2006]29号

17、《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对15-17组证据意见:该规定系针对被开除人员,而非服刑人员,相应文件并未规定服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当扣除.

1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293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19]11号)

意见:该文件明确规定有”服刑人员在服刑之前和服刑之后,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累计计算,按规定应享有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并未规定服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当扣除.

1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63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15]130号)

意见:该答复并未规定服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当扣除,相反显示有”(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文件,之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有当时的历史背景,受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这些政策对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前的”,即:该答复明确了740号等文件有历史局限性,且系针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前的情形.

20、湖西省社保待遇监督工作微信群截图;

意见:对真实性/关联性/证明目的均有异议,且非法律依据.

21、湖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服刑后退休时缴费年限认定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线人社文(2023)28号)

意见:(1)该答复意见系2023年3月21日作出,而本案被告的行政行为发生在该日之前,该意见当然不能作为被告的法律依据.(2)答复并未规定服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当扣除,只是表达了针对不同的情形按照相应的规定,而相应规定并未明确服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当扣除.(3)该线人社文(2023)28号第三条也明确了根据人社建字[2019]11号文件精神,可以计算为我省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视同缴费年限”。(4)人社建字[2015]130号文件明确了740号等文件有历史局限性,且系针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前的情形.而原告系在养老保险制度后的服刑人员,并不当然适用.

综合质证意见:a原告退休时,被告并未要求原告告知服刑经历,被告若认为原告应当告知,对此应举证证明,原告有主动告知的义务;

b被告认为原告受刑罚处分前的劳动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对此应提供法律依据; c被告在直接扣除原告视同缴费年限时,应举行听证,听取原告意见,被告对此应举证证明其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

d被告应当举证其在2021年作为行政行为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其行政行为合法.

显然,被告的举证不能达到其证明目的.

质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