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保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缴了吗”的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热议。
某网友到一家新公司,人事部门与其商量社保相关问题,并称其社保已缴满15年,后续可以不交了,也不影响退休,到手的钱还可以多一些,该网友咨询是否可以?
该公司的说法肯定是不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也就是说,如果是在公司交社保的在职职工,不管你的社保是不是已经交够15年了,只要你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存在劳动关系,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都应当继续参保缴费,这是强制性的,单位不交或者以发现金的方式替代交社保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
虽然公司不扣缴社保费或者以支付现金取代缴社保的方式,看似让员工到手的钱增多了,但是风险也增加了。
如果社保停缴,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将同步中断,期间一旦发生工伤或生病,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也就没有了保障,无论对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来说,都是很大的风险。
同理,如果职工在日后的生活中遇到退休、失业、生育等问题时,也享受不到相应的权益和保障。
另外,咱们要清楚,养老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基本原则,同等条件下,社保的确是交得越久越好,交15年只是最基础的保障,缴费时间越长,将来退休后领取到的养老金就越多;并且退休后的养老金是每年都会上涨的,同样的涨幅前提下,社保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涨得也会越多。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15年只是养老保险退休的最低年限,如果想要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缴费年限一般要求是25~30年,缴费年限不够的,可能需要补缴或无法申请医保退休。
况且,在职职工的社保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负担了70%左右的社保费用,极大地减少了个人缴费的经济压力。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公司人事告诉你,你的社保已经缴纳满15年了,可以不缴纳了,你一定要拒绝,如果公司坚持不交,咱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没有工作单位,他们的社保费全部都是自己承担,如果社保已经交够15年了,是否续交社保以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为主。
但查悦社保建议,如果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有条件能继续缴纳就坚持交社保,毕竟要为以后的养老、医疗着想。
首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城镇职工社保,可以享受的养老、医保待遇与在职职工一样,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医保退休待遇这些因素不再赘述,灵活就业人员在实际情况中也应该综合考虑到这些因素。
另外,根据人社部“十四五”规划提出,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随着后面延迟退休的政策的出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或将延长,尽管目前并未明确延长的具体时间,但对于80后、90后来说,只交15年社保大概率满足不了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所以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自己经济条件范围内,尽量去长缴、多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缴费时间越久,对咱们越有利。
如果实在没有经济能力支付社保费,可以暂时缓一缓,等有经济能力了再继续交社保,但这种情况下也建议不要中断医保,可以考虑交一份每年只有几百块钱的城乡居民医保,给自己提供一份基础的医疗保障。
法律条例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的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