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检察官去法院开庭时,能不能从同一个门进?
民事案件开庭时,我们不会遇到这个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委托了律师,受委托的律师也都是从法院的律师通道进入。但是刑事案件开庭时,遇到一个问题,一方是检察院的检察官,一方是被告人委托的律师,进入法院时能不能从同一个门进入。
法院一般有两个门,一个门是对外的,一个门是对内的,对外的门主要面对的是当事人,也就是有诉求的老百姓,进入之后有诉讼服务大厅,也可以直接去法庭;对内的门主要是法院的工作人员进入。
刑事案件开庭时,公诉人,也就是检察院的检察官一般是从法院对内的那个门进入,这时候辩护人,也就是被告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就想了,既然大家都是来开庭的,地位也是平等的,辩护人能不能也和出庭公诉的检察官一样也从这个门进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六条规定,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律师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
我去过很多法院,但是基本没有看到过检察人员或公诉人的通道,只看到律师的通道,如果根据该规定,也从诉讼地位平等的角度上去看,辩护人是不是可以与公诉人从同一个门进入。如果法院不允许辩护人从公诉人走的那个门进入法院,法院是否违反上述规定。当然如果法院有专门的检察人员或公诉人的通道也没问题,辩护人就直接从律师通道进入。如果法院没有专门的检察人员或公诉人通道呢,法院没有设置,还不让律师与检察官从同一个门进入是不是就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