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 (ICC) 是根据联合国1998年通过的《罗马规约》,于2002年7月正式成立,负责就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进行独立公正的初审、调查和起诉。
国际刑事法院有权对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但是只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而且是在各个国家所属的法院不能自主审理的情况下才可介入。
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已经有134个国家签署了《规约》,并有123个国家批准了《规约》,其中非洲国家34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28个,东欧国家18个,西欧和其他国家24个,亚太国家19个。
作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国、俄罗斯,印度和美国以及以色列均未加入该规约。
2020年9月2日,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宣布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本苏达及一名高级官员实施制裁,因其决定对阿富汗冲突局势中出现的涉及美国的被指称实施的罪行进行调查。
美国宣布的这项制裁针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本苏达以及检察官办公室管辖权、补充原则和合作司司长法基索·莫乔乔科,其在美国持有的或受美国法律约束的资产将遭到冻结。
早在2019年3月,美国就宣布,对那些要求国际刑事法院启动或扩大对美调查的相关人员实施“签证限制”,并取消了本苏达的赴美签证。
2020年3月,美国政府又宣布将对国际刑事法院采取经济和法律行动。美国总统特朗普批准第13928号行政命令,将对参与调查美军在阿富汗战争中行为的国际刑事法院官员及其家属实施经济制裁和入境美国的限制。
该行政命令宣布,除了将吊销或拒绝向参与调查驻阿富汗或其他地方美军的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发放签证外,并将制裁“未经美国同意,直接参与国际刑事法院调查、逮捕、拘留或起诉任何美国人员”的人。
料图:被制裁的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本苏达在安理会进行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国际刑事法院就曾发布报告称,“有合理的依据相信”,美国驻阿富汗军队和中央情报局曾在阿富汗境内的秘密拘留场所对在押人员实施酷刑。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于2017年11月请求对有关阿富汗冲突期间可能发生战争罪行和危害人类罪行的指称开启正式调查。可能的战争罪行指称涉及阿富汗冲突各方,其中也包括美方。
本苏达在针对阿富汗美军的初步调查总结中称:“据信,美国军事人员和中情局特工在2003至2004年期间,对与阿富汗战争有关的拘留人员实施了酷刑、虐待、侵犯个人尊严、强奸和性暴力的行为。”
2019年4月,国际刑事法院的预审庭裁定,本苏达发起的阿富汗人权调查不应继续进行,理由是该调查“不能服务于正义的利益”。
但在本苏达团队的持续上诉下,这项沉寂了两年有余的调查申请,最终在美国同意从阿富汗撤军的几日后,于2020年3月5日得到了国际刑事法院的授权。
主审法官彼得·霍夫曼斯基在授权当日的法庭上表示:“本苏达的初步审查让检方有理由相信,阿富汗战争期间可能存在战争罪的行为,因此本法庭认为授权此次调查是合理的。”
据国际刑事法庭公布的授权文件,本苏达将主导对2003年5月以来,据称在阿富汗领土上犯下的反人类与战争罪行为——包括阿富汗塔利班据称犯下的大规模杀害平民罪行,以及阿富汗政府及美军和中情局人员据称对在押人员施加酷刑的行为。
人权组织称制裁构成妨碍司法公正
人权观察组织国际司法主任理查德•迪克在9月2日表示,美方对本苏达发起的最新制裁措施,是“对美国制裁的令人震惊的曲解使用”。
理查德•迪克说:“特朗普政府通过歪曲这些制裁,已构成妨碍司法公正——这不仅对某些战争罪的受害者是如此,对任何寻求国际刑事法院伸张正义的暴行受害者都是如此。”
欧盟方面也在6月间美国威胁制裁后表示,制裁国际刑事法院人员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并敦促美国重新考虑该行为。
对此,蓬佩奥威胁北约的欧洲成员国称:“作为美军在阿富汗的盟友,你们的人民可能就是下一个被法庭威胁的对象。”
对于美国这一制裁,国际刑事法院2日发表声明说,美国上述制裁是对国际刑事法院前所未有的严重攻击,是对《罗马规约》以及更广泛的国际法体系的挑战,国际刑事法院将继续坚定支持其职员及相关调查,以防止世界上最严重的犯罪行为逃脱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