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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爆料报道:石家庄刑事案件律师连青山律师,石家庄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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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生态文明的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目标和路径。河北省作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为京津冀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成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河北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郑重承诺:“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论断,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救济环境权益、制约公共权力、终结矛盾纠纷和形成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环境正义和代际公平。”

近年来,河北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绩,去年全省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207天,比2013年增加78天;PM2.5平均浓度大幅度下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这一成绩的取得,也有法院一份功劳。

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

2015年11月,河北高院出台了《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为全省法院更加充分地发挥审判职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河北高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2015年3月4日,河北高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核定编制24名。在河北高院的大力推动下,石家庄、保定、唐山、张家口等8个中院及定州、辛集等16个基层法院的环境保护审判专门机构相继成立。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环境保护专门审判庭25个,专门合议庭62个,专门审判人员280多人。河北高院和中级法院成立的环境保护审判庭,均按照“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模式确定工作职责,并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审理。基层法院建立的环境保护审判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三审合一”或“二审合一”的审判模式;

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的跨区域集中管辖,明确各市中级法院在本辖区内选定环境资源案件数量多、审判力量强的2-5个基层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或环境保护合议庭,审理一审环境资源相关案件。确定由张家口市法院作为集中管辖的试点,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渐次展开;

报经最高法院批准,确定石家庄、保定、唐山、邢台、张家口五个中院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

主动与京津法院沟通联系,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机制已经建立,在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开展全面对接,还签署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举办“京津冀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培训班”,全国知名环境法学者、最高法院及相关法院专家型法官应邀进行授课。京津冀三地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业务骨干9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三地法院提升审判人员业务素质、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统一裁判尺度等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

除采取上述措施外,河北高院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发挥、专门机构建设、案件审理模式、受理案件范围、案件集中管辖、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以及相关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河北高院的要求,各级法院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2015年1月至今年7月,河北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020件,判处被告人3463人;审理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108件;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62件。这些案件的审理,有效维护了环境正义和代际公平。

与相关部门携手“利剑斩污”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性综合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因此,河北法院与相关部门建立了环境执法协调联动机制。

2015年5月11日,河北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四部门召开座谈会,联合下发了座谈会纪要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实施环境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环境司法执法联席会议、环境违法案件联动办理、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工作等制度。2015年11月至去年4月、去年11月至今年4月,四部门联合开展了“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全省各级公安、环保、检察、法院等部门全力以赴、通力协作,对各类环境违法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在去年11月至今年4月的“2016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四部门制定了《2016“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环保部门采取现场检测、远程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手段,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真正使环保法律法规发挥了威力;各级公安机关根据环境犯罪的新形势、新动向,不断调整打击策略、升级打击手段,成功侦办了一批“链条完整、组织严密、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开辟了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环境污染犯罪分子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对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全省法院系统对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坚持定罪从重、量刑从重。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用足、用好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手段,通过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有力惩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

在专项行动期间,四部门联合印发了10万余份《关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致广大废品回收业经营者的一封信》,引导涉污企业和相关从业者远离违法犯罪、依法合规经营,营造了威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声势。

在“2016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93起,破获5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32人;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337件667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9件20人; 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143件,判处罪犯 276人;全省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涉污企业2064家,责令整改1480家,挂牌督办25家,通过媒体曝光47起,处罚总金额约8400万余元。

河北高院还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开展了打击大气污染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也收到良好效果。

为冬奥会和雄安新区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北京冬奥会的筹办和雄安新区的规划建设,都是我们国家的重大国家战略,是我们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于是,河北高院向全省法院提出要求:各级法院要牢牢把握这一重大历史机遇,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为北京冬奥会的筹办、雄安新区的规划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由河北高院牵头,北京、天津、河北三地高院及相关中院于今年8月召开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议,专门就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和保障北京冬奥会筹办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会商。会议提出:各法院之间要建立纵向沟通协调机制,就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上下一盘棋,为冬奥会的筹办和举行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河北高院还起草了《关于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雄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保护好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安全,努力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

张家口两级法院和保定两级法院也迅速行动,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去年1月至今年7月,张家口两级法院审理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案件33件,判处被告人39人;审结环境资行政案件6件;审结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3件。今年1至7月,保定两级法院审理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案件42件,判处被告人92人;审理环境资行政案件5件;审结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9件。

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法制宣传

河北法院在全力开展环境资源审判的同时,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活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犯罪的发生。

河北法院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发布开展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其中,河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公检法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

全省各级法院以“6.5环境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河北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在省会西清法制公园举行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法制宣传活动,采取展板展示、播放环境保护倡议书、发放环保法律知识书籍、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知识。在“6.5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中,全省法院共派出干警500余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多次。法治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环境保护法律知识,了解依法保护环境权益的途径,受到普遍欢迎。

在河北高院组织下,全省法院统一行动,先后两次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共宣判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8件。宣判后,各地新闻媒体争相报道,从而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教育了人民群众,震慑了犯罪分子。

石家庄中院发布了刑事审判白皮书,通报全市法院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以文字加图表的形式对污染环境犯罪的基本情况、基本特点等进行系统分析,呼吁各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避免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不仅要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人,更重要的是要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因此要建立生态环境修复补偿等制度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资源;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帮助人们增强环保意识。白皮书共印制500余份,全部发至该市各区县及部分镇、村。白皮书在社会各界引起很大反响。(记者 丁力辛 通讯员 史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