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南谯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马鞍山市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市委咨询员秦北城涉嫌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0年至2016年,被告人秦北城利用担任马鞍山市广电局局长、马鞍山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接、工作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68.249万元、港币20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
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秦北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秦北城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依法严谨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滁州市地震局、重点工程管理局二十余名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以案释法、以审促廉,“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