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不服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括号2002年云刑初字第1437号刑事判决提出申诉,2002年5月21号,台士森在白云区看守所关押。里面死了一个人,就多管我一年死人是看守所的事,为什么加我一年有刑期,为什么不把看守民警抓起来判刑当时提醒我的警察问我有没有钱赔,这是什么法律?有钱就不用坐牢吗?公平公正在哪里?你们这些当官的随便给老百姓安个罪名,就搞得做多一年牢, 我要赔偿,当时管仓的报告管教那个吸毒的几天没吃东西躺在那里不动,快死一样,管教就叫他去喂东西,他吃冯志希就叫我去,我不去,他就要打我,还要报告管教打我管教为什么不送他去医院,我喂他没吃也没死,我走之后冯志希去喂他才死的,关我什么事看守所没责任吗?事实我和冯志希不是同案,我们有合同冯志希,喂东西他吃。他吃不吃都是管教的事,不关我的事,为什么加我一年刑期冯志希在里面像老大一样,什么他都管,经常打人我申诉几年都没人管什么公平公正,忽悠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