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自诉状的概念
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的陈述事实、理由和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诉状的制作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区别于其他法律文书。它是一种十分重要的诉讼文书。
刑事自诉状又称为刑事起诉状,它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种文书。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人提出刑事自诉状的自诉案件有以下三种:(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们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为了切实保障自诉人的合法权益,自诉人不仅可以自己写诉状,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律师写诉状。
二、刑事自诉状的内容和写法
刑事自诉状一般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这部分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写明“刑事自诉状”字样。
(2)在自诉人栏内,写明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自然情况。
(3)在被告人栏内,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自然情况。
自诉人和被告人如有数人时,应分别写明其个人情况。
(二)案由和请求事项
这部分应当写明案由和被告人所犯罪名,如写:控告被告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请求依法判决。
应当注意,被告人的犯罪罪名应当写得具体明确,简明扼要,严格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提出控告。
(三)事实和理由
这部分是刑事自诉状的主要部分,是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和进行审判的重要依据。
在写作这部分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依法办事,应当如实的反应案件的本来情况,既不夸大事实,也不缩小事实。写明被告人的犯罪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经过、和危害后果等。此外,还应当写明能够证明所指控犯罪的证据,如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对于证人,应当写明其姓名、住址、职业。证据可以在叙述事实经过时写明,也可以在所写事实之后提供。
所谓依法办事,就是在书写诉状时,诉状所反映的情况构成什么罪、触犯什么法条、都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写清楚。
事实和理由部分可以合在一起书写,也可以分开写。这部分写完,正文即结束。然后写:
综上所述,被告人***犯有***罪,特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诉状右下方为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具状年月日。
(四)附项
1、本诉状副本**份;
2、证物**件;
3、书证**件。
三、刑事自诉状的格式
刑事自诉状
(自诉案件用)
自诉人 |
被告人 |
案由和诉讼请求 |
事实与理由 |
证人姓名、住址,其他证据的名称、 |
此致 |
**人民法院 |
附:本诉状副本 份 |
自诉人:***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