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于2020年9月22日发布并实施,吴律师在制作申诉书的过程中就是参考了该文件的要件进行写作。为帮助有需要的朋友写出有理有据的材料,特将检察机关办理申诉案件的文书格式整理并提供给大家参考,可以对照要件整理自己的申诉事实和理由,以免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相当于是一条“纲”,纲举目张,有助于办案人员及时从申诉材料获取有用的案件信息,做出针对性的法律认定。
申诉
关于XXX申诉案复查终结报告
一、申诉人基本情况及与原案的关系
申诉人……(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申诉人在原案中的诉讼地位或者与原案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应当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申诉人是被害人的,或者是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或者还有其他原案被告人的,应当写明原案被告人、被处理人或者其他原案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
申诉人×××不服×××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写明文号)刑事判决、裁定或者决定,提出申诉。(写明申诉处理过程。对经过多次处理的,写明每一次办理的经过及结论)申诉人×××仍不服,向我院提出申诉。
申诉理由是……(申诉理由应进行梳理,概括叙述。理由较多的,分项列明。)
三、原案诉讼过程、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吴律师注:要为办案人员整理清楚,不要啰嗦)
写明原案简要诉讼过程,原判决、裁定或者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及适用法律。原案经过多次处理的,应当分别写明,如果认定事实一致的,可简要概括叙述。
四、复查认定的事实及证据
本部分是复查终结报告的制作重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复查简要过程
简要叙述审查申诉材料、阅卷、听取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律师意见、调查及询问有关人员、讯问原审被告人等事项。
(二)复查认定的事实
写明经过上述复查工作后认定的案件事实。
(三)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及对证据的分析论证
1.证据的列举说明
复查认定的事实均应当有证据支持。承办人要对全案证据进行梳理,重点围绕复查认定事实列举证据。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列举证据的方式可以有所不同,但应当客观、全面。对于复查认定事实与原案认定事实不一致的,在充分列举复查认定事实的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对原案认定事实采信的证据,及一些案件未予采纳的证据也应当列明。每份证据后应当概括说明该证据证明了什么,与其他证据的吻合和矛盾之处及存在的其他问题。列举证据的顺序以案件破获,案情发展;先客观性证据,后主观性证据;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原则排列。特殊情况,承办人可以灵活掌握。
2.对证据的分析论证 (吴世柱律师注:这是核心问题)
对证据的分析论证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叙述,结合存在的问题,对所列证据的证明力、客观性、合法性以及证据间的关联性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从而得出原案的证据体系是否完善、证据是否充分的结论。对于事实清楚,客观证据扎实的,可简写或不写。对于主要靠言词证据、间接证据定案的,应详写,在确定、分析矛盾点、关联点、空白点的基础上,详细阐述定案证据能否形成完整锁链、得出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结论。对于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对翻供的内容、翻供的原因以及翻供是否合理等进行分析,作出结论;对于提取、固定证据、司法鉴定等方面存在缺陷、瑕疵的证据,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得出是否影响证据使用、事实认定的结论。
(四)关于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参见吴律师关于微头条中关于“理由”的解释)
根据复查认定的事实、在案证据和法律规定,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有无证据支持进行分析评判,对申诉理由是否成立作出说明,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与案件的事实认定、处理有关联、影响,在前几项中又不宜表述的问题可在本部分予以说明。说明的问题应是已客观存在的具体情况。例如:1.原案未查清的问题或者存在的问题、缺陷、瑕疵;2.案发及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情况;3.关于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办案违法问题;4.原审被告人服刑表现及赔偿、悔罪等情况;5.申诉人申诉期间表现及社会影响;6.承办检察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如果没有需要说明的,本部分可以省略。
六、复查处理意见
基于复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对原判决、裁定或者决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适当提出明确审查意见;对申诉理由是否成立提出明确审查意见。最后根据案件总体情况对该申诉案件的处理提出明确的复查结论。
承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