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分享动态消息:宁津重大刑事案件,宁津县案件

阅读:

德州新闻网讯(晚报记者祁迪 通讯员崔秋芬 赵琳)1996年10月7日,本是寻常的一天,这天上午,宁津县相衙镇编席杨村的村民们正在村南边的玉米地里忙碌着,谁都没有想到,一场改变两家人命运的惨案就在这里发生了……

几句争执,他要了邻居的命

虽然事情已过去了 18年,但犯罪嫌疑人王某志的女儿王某婷至今对那天上午发生的一切记忆犹新。

1996年10月7日上午9时许,王某婷和父亲拿着锄头、镐等务农工具到地里干活。谁知,隔得远远的就听见地邻王某礼及其妻子、长子在地边上对自己和父亲骂骂咧咧,两家随后起了争执还动起手来。王某婷担心父亲吃亏挨打,急忙跑回村里找人劝架。当她再返回地里时,被眼前的场景吓愣了:“王某礼父子倒在地上,周围全是血,父亲身上脸上也满是血迹,我问父亲发生了什么,父亲说没事,然后抓起我就往家跑。回家之后,他骑上家里的自行车就走了。不曾想,这一别就是十年。”王某婷描述案发当天的情节。

这起案子对于宁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年轻民警来说都很陌生,只有少数“老刑侦”的记忆中留存了案发当天的惨状。“案发时,我刚刚到刑警队工作,跟随老民警们到案发现场,就看见地上的大片血迹和明显争斗过的痕迹。而王某礼当场死亡,其长子重伤,目击者说,是与王某礼同村的王某志持刀将二人捅死(伤)。我们赶紧到王某志家,可家里只有9岁的王某婷。”虽然案发已近20年,但宁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曹凤杰依然能清楚地回忆起当时的场景。

常年积怨,埋下仇恨的种子

王某志、王某礼两家是邻居,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能让王某志下此狠手呢?

民警在走访中得知,此事还要追溯到1994年。

王某志家庭生活贫困,直至1986年,38岁的他才从广西领回一个媳妇秦某云。第二年,秦某云生下了女儿王某婷,一家三口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直到1994年,邻居王某礼的二儿子王某华趁秦某云独自在地里干活时意图对其实施强奸,秦某云奋力反抗,致使强奸未遂,不能得逞的王某华将秦某云打伤致其当场昏迷,以为自己打死人的王某华则畏罪潜逃。

王某志赶到事发地,只见妻子浑身是血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经鉴定,秦某云为重伤。警方多次追逃王某华,但却未果。

5000多元的医疗费,让家中负债累累,当时刚刚读小学的王某婷被迫辍学。生活的艰难让王某志一家陷入了绝望的同时,对王某礼一家也产生了仇恨。

1995年,受不了村中流言蜚语的秦某云回了广西。妻子的离开,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此后,王某礼赔付给王某志4000元钱,但王某志坚持要求再赔偿6000元。自此,两家的矛盾愈演愈烈。

据王某婷回忆,自母亲受伤后,父亲就经常随身带刀。

1996年10月6日,王某志将放学回家的王某超(王某礼三子)截在半路,并将王某超的书包强行夺走。王某超回家后将此事告诉父母,王某礼一家非常气愤。第二天,夫妻二人和长子在地里干活时看见王某志父女走来,就上演了此前的一幕,王某礼父子一死一伤,王某志畏罪潜逃。

千里追凶,民警18年不言弃

案发后,宁津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开展抓捕行动,但是案件的侦破进度却不容乐观。王某志潜逃后,家中只剩下年近70的老母亲和9岁的女儿王某婷,其他近亲属也都住在宁津县境内。经民警分析,王某志极有可能前往广西去投奔秦某云,然而,多年来民警先后4次不远千里前往广西但均未找到王某志的蛛丝马迹。

2001年,王某礼的二儿子王某华被警方抓获归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转眼到了2013年,11月份,刑警大队再次成立专案组,重新分析研判这起陈年旧案,又先后赴河北、天津、广州等地,对逃犯的可能落脚点进行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走访群众千余人次,形成数百份材料数据,为此后案件的侦破奠定了基础。

峰回路转,案情获重要进展

峰回路转,户籍民警提供的一条信息,让宁津警方看到了破案的曙光。

原来,2013年底,王某婷到相衙镇派出所咨询异地办理二代身份证的业务,户籍民警在与她闲聊时听她无意中提起自己与父亲在石家庄居住,便立即将线索提供给专案组民警。

民警立即调取了王某婷的户籍信息,却发现她的户籍所在地由相衙镇迁到了杜集镇。原来,两个月前王某婷与该村一名男青年孙某结婚,而孙某的暂住地恰恰就是石家庄。

两条线索均指向石家庄,办案民警一刻也没耽误,4名民警立即前往石家庄。“此次到石家庄是我第8次出差追逃王某志,但和之前的7次不同。此次我们掌握了大量突破性线索,我有预感,这次我们不会空手而归。”刑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张鹏心中产生了强烈的预感,压在心头的老案子离侦破不远了。

经过连续四天的缜密调查,民警在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某小区发现一名与王某志外形特征高度相似的男子多次出入小区棋牌室。经了解,该男子系山东人。

2014年2月11日,宁津警方对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王某志、涉嫌包庇罪犯罪嫌疑人王某婷实施逮捕,并于当晚将父女二人押解回宁津。

无处可逃,嫌犯最终落法网

思绪回到案发当天,王某志回家后,什么都没跟女儿交代就骑自行车来到河北故城,用卖自行车的60元钱,买了一张前往广州的火车票。到达广州后,王某志以捡破烂为生。几年后,又和一个修鞋匠学起了修鞋。

2006年,案发后的第10个年头,王某志因思女心切,便辗转联系到王某婷。虽然自小就被父母抛弃,对这个10年未见的父亲也没有什么印象,但血浓于水,王某婷当即去广州投靠父亲。王某婷在青岛时学习过美容美发,到达广州后便找了一份美发的工作维持父女两人的生活。

2013年初,王某婷通过网络认识了在石家庄打工的宁津老乡孙某,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同年3月王某婷离开广州前往石家庄投奔男友。为让父亲有个安身之所,王某婷又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给父亲在石家庄买了一套40平方米的房子。10月份,已为人妻的王某婷将父亲接到石家庄,希望就近照顾已经65岁的父亲。不曾想,却在石家庄双双被捕。

民警询问王某婷为何明知父亲犯有重罪依然包庇时,她眼中含泪说:“我曾有过劝解父亲去自首的念头,但是看到他两鬓斑白,步履蹒跚,毕竟是自己的父亲,怎么忍心!”

2014年 2月 11日晚 8点,一辆警车自滨德高速宁津出站口缓缓驶出。此时,戴着手铐回到家乡的王某志喃喃地说了四个字:“十八年了……”

十八年,王某婷艰难地度过了没有父母扶持的少年时期,有了自己的家庭。

十八年,王某志始终受着良心的谴责过着见不得光、东躲西藏的生活。

十八年,专案组民警用自己锲而不舍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保一方民安”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