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传来增值税立法最新消息!
刚刚!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审议
税收立法再进一程
12月27日,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提请审议的增值税法草案共6章36条,对增值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作出规定。立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调整,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税收立法再进一程。
目前,我国现行税种有18个,其中12个税种已经立法:
3种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3种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6种行为税:印花税、船舶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4种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
2种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法草案VS增值税暂行条例
目前公开的增值税法草案最新版本是2019年的,下面我们结合本版本进行增值税法与暂行条例进行比对。
一、增值税提升至法律层次
通过立法,把增值税这一税种上升至法律层次。并且单独用一个条款来明确了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应税交易的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
二、增值税起征点大幅度提高
“意见稿”中规定的起征点销售额为30万元,并且规定“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不是增值税纳税人,但可以自愿选择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与目前条例中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相比,有重大变化。
三、新增不征税项目
关于不征税项目中,新增加了“因征收征用而得到补偿”。并明确“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
四、视同销售重大调整
“意见稿”中,视同销售仅保留3项: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赠送货物,但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3)单位和个人无偿赠送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但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对于目前的“代销”、“移送”、“用于非税项目”、“投资”和“分配”都被移除。
但是注意这里并不是说上述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了,而是不视同销售,换句话说,上述行为就是“销售行为”,自然不是“视同销售”。
五、混合销售界定更加明确
对于混合销售,意见稿中明确“从主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因此,后续大家要着重关注“从主”的界定与适用了。
六、“不得抵扣进项税”发生重大变化
关于不得抵扣进项税,主要有以下2点变化:
除上述2条外,其他“不得抵扣进项税”条款未发生实质变化。
七、超经营范围开票问题或将解决
“意见稿”中明确,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如实开具发票。
八、明确征收率为3%,未体现5%
"意见稿"明确了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于现行不动产适用的征收率5%并没有在立法中体现,后续是否还延续,需要再关注相关政策文件。
上述仅为“意见稿”内容,具体政策还需关注正式颁布的 《增值税法》。
增值税最新税率表
(2022年12月更新)
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
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注意: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