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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深发布:民事诉讼费用,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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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也可以说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说白了,这里面不包括刑事犯罪,当事人也没有国家公职部门,就是公民与公民之间,或者是某个人和某个公司之间因为财产或某种利益等纠纷打的官司。下面,我给大家普及一下民事诉讼的基本常识和常见问题。

一、你要打官司,告他欠你钱不还,去哪个法院?

《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首先要给大家说一下,我们国家的法院组织架构分为四级,从高至低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中级人民法院(市级)、基层人民法院(县级)。另外,还有专门人民法院,它是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例如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们打官司都是到当地县区的基层法院去起诉。当然,这里面有个诉讼管辖的问题。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其中最重要、最常见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其他各类案件之间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一般情况下,基层法院管辖一般的民事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①重大涉外案件(重大涉外案件的判断标准包括:(1)争议标的额大、(2)案情复杂、(3)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4)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主要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主要是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②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一般情况由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有四种特殊情形是原告住所地管辖:①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③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④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对上哪里告状也有了一些了解和认识了,最后再告诉大家一个笨方法,如果实在不懂法律,不了解这些,就去离自己家最近的法院,把情况说明,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会给你指出应该在哪里起诉,或者直接找一个律师,那是更好的办法了。

二、什么是简易程序?民事纠纷打官司一般有几个审判法官?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所以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时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诉讼方式简便。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应采取书写起诉状的方式,一般不采用口头起诉。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口头起诉,这样省去了原告人因准备诉状而花费的时间。

2.受理程序简便。在普通程序中,受理案件必须向原、被告分别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然后再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接到起诉状可以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还要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等等。而在简易程序中,受理无须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开庭审理也无须进行公告、通知。如果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其它派出的法庭,则可以同时起诉、应诉和答辩。案情特别简单的,时间和人力又允许的,还可以当即审理。

3.传唤方式简便。在普通程序中,传唤当事人、证人必须用传票,并且必须在开庭3日前通知。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可以用简便的方式,比如打电话等。需要注意的是,通知应以直接通知本人为原则,未直接通知本人的传唤不能视为合法的传唤。

4.实行独任制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其组织形式有合议制和独任制两种。合议制适用于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采用独任制,从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到依法裁判或调解,都是只有审判员一人担任,不必进行合议。

5.开庭审理程序简便。①简易程序中,法庭审理可在受理后立即进行,无须办理传唤手续,即使另行指定开庭日期的,也不受日前通知的限制,可以以任何适宜的方式通知、传唤当事人,通知和传唤均不办理专门的文书手续,只须记录即可。②法庭调查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顺序的限制,可以以查清案件事实为目的,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随意选择程序的先后。 ③法庭辩论的顺序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27条所规定顺序的限制,审判人员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指令或允许某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发言。

6.审结期限较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结期限一般为3个,而且该期限不得延长。如果在3个月内不能审结,则应转入普通程序继续审理。而普通程序的审结期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适当的延长。

文末寄语:世界上最公平的事是对于我们每个人,一天都是24小时。而让你感到的一切不公平,都是源于你没看到别人在同样的24小时里比你多做了多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