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
土地是最重要的固定资产,土地用途管理是土地管理的核心
我国《土地管理法》把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种养殖的土地,依托土地的生化属性,主要利用土地肥沃度,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依托土地的物理属性,即利用土地的承载力,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暂未界定用途的土地。
目前,我国的土地用途分类有以下几种分类办法:
一是由原国土资源部于2017年11月1日组织修订发布的国标《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分为农用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三大类、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二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按照空间管制,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建区、禁建区。
三是规划建设部门执行的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等。
四是土地市场部门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上载明的土地用途是居住、商服、工业等
这些用途分类有些重叠、交叉,但总体上,正在趋向统一。
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土地用途划分越来越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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