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月11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11日公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接纳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建议,将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目前的每小时34.5港元,调高至每小时37.5港元,增幅8.7%。全港至少6.15万人将从中受益。
《2019年最低工资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将于1月18日在宪报刊登,并于1月23日提交立法会。在立法会通过后,经修订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5月1日实施。
最低工资委员会当日表示,高兴知悉新法定最低工资建议水平获接纳。相关建议力求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同时顾及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需要。
该委员会指出,根据特区政府统计处的数据,并假设2019年上半年香港经济按年实质增长2.5%至3.5%,粗略估算2019年上半年实施新法定最低工资建议水平前,赚取每小时工资低于37.5港元的雇员人数(即调整前涉及雇员人数)约为6.15万人至7.55万人,占全港雇员总数2.0%至2.5%。
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表示,法定最低工资自2011年5月1日实施以来,低薪雇员的收入持续得到改善,就业市场大致保持稳定。法定最低工资运作畅顺,有赖社会各界的支持及持份者的合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