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新时代行政审判工作要求,学习借鉴行政审判最新理论研究成果,不断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法官轮训的意见》的部署要求,11月8日至12日,天津法官学院举办“天津法院第六期基层法官培训班(行政轮训)”,全市基层法院共计57名员额法官参加培训。
培训班突出政治之训,强化专业之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内容为学习主线,结合观看红色经典影片、开展分组讨论等活动,丰富学习形式,并通过政治能力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培训以实战、实效、实用为导向,针对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天津三级法院的资深法官授课,在课程设置上不仅安排了对《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2019-2020年涉天津等五省市行政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分析》的解读,同时重点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围绕司法救助案件、国家赔偿审判实践、征收拆迁类案件、行政不履职案件、行政协议司法审查中的裁判要点,就如何与行政机关更好地沟通协调,如何写好裁判文书进行专题辅导,引导学员明晰裁判思维,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能力。为提升培训实效,培训期间还举办了行政审判实务座谈会,市高院行政庭领导与学员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就学员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共商对策。
此次培训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排查工作,培训过程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护各项措施,保证了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学员表示,通过本期培训班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行政审判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