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于7月22日(周五)上午10:00,在西直门办公区新闻发布厅(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改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将出席,介绍党的以来深化医改工作进展成效,并回答媒体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是提升医院运行效率和调动和医务人员积极性的一项重要举措。请问我们在这项改革之上有怎样的考虑?谢谢。
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司长 许树强:谢谢你的提问。医务人员是维护人民健康的,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离不开医务人员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明确要求,“要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苦付出,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为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自2017年起,国家层面启动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去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我们认为重点要解决四个问题:
一是要解决水平问题。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薪酬水平,按照“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以后,合理追加薪酬总量,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让薪酬的核定机制更加灵活、更加符合实际。通过改革,逐步提高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
二是要解决结构问题。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逐步提高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的比例,稳定医务人员收入预期,避免绩效部分的比例过大带来的逐利倾向,维护医院公益性。
三是要解决
四要解决分配方式问题。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薪酬项目、自主分配。医院要用好自主权,要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要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要适当地提高低年资的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不同岗位人员的收入差别,充分调动医院医务人员积极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