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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明了!清洗油罐资质,洗原油用什么洗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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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各位伙伴们,大家好,本期“微平安”专题由我们一位有过多年30万吨级油轮(VLCC)工作经历的海事执法官跟您聊聊原油洗舱。

本文从原油洗舱的定义、用途到我们执法人员的检查要点、常见缺陷一应俱全。

什么是原油洗舱

原油洗舱就是运输原油的油船在卸油的同时,用货油中的一部分原油在高压下通过洗舱机喷射到货油舱内,把附着在舱壁、构件及舱底上的油渣清洗掉,并依靠原油的溶解作用,使油渣溶解在原油中,然后将这些油渣同原油一起卸到岸上储油罐中。

原油洗舱的好处

用原油作为清洗介质,与只用海水作为清洗介质比较,在防止海洋油污染和经济性方面,有许多显著的优越性。

1. 残油量减少、载货量增加

用原油洗舱,货油舱内沉淀物,基本上可全部同货油一起卸出。

2. 可防止海洋污染

原油洗舱后,舱底油脚和残油减少,可使为清洁压载或修理等目的进行的海水洗舱作业时间缩短,于是含油污水和乳浊液的存量都大为减少,从而对海洋的污染程度比以前大幅度降低。

3. 可减少对舱内构件的腐蚀

用海水洗舱后,舱内处于高温高湿状态,很容易发生腐蚀;而原油洗舱减少了海水与舱壁接触的机会,从而使腐蚀作用大大降低。

4. 减少了进坞前海水洗舱时间和费用

过去油船进坞前只用海水洗舱,再进行掏舱,然后将大量的污油、水和掏出的油渣等处理给污油水船或排到岸上。这样做除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外,还有巨额的处理费用。如果用原油洗舱,既可洗除用海水难以洗除的油渣,减少洗、掏舱工作量,缩短洗、掏舱时间,又可节省大量的处理费用。同时,因清洗比较彻底,舱内没有残留油渣,故修理时不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原油洗舱存在的风险

原油洗舱是一项高风险作业,其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舱压异常

舱压为负压时,易造成舱内含氧量升高。

2. 含氧量异常

含氧量大于8%,存在火灾爆炸危险。

3. 原油泄漏

易造成水域污染和人员伤害。

4. 静电

如静电控制不利易造成静电积聚和释放,导致火灾和爆炸危险。

5. 惰气系统异常

易导致货舱不处于惰化状态,容易引起火灾爆炸。

6. 加热系统

加热系统与洗舱系统未能有效隔离易导致火灾、爆炸、污染等事故。

7. 人员保护

人员防护不当易导致人员伤亡。

原油洗舱的基本要求

1. 采用原油洗舱的油船,在每一货油舱与污油水舱中,均应设置惰性气体系统。惰性气体系统应当保证向油舱内充注的惰性气体中氧气的含量不超过5%,总供气量等于或大于货油泵总排量的1. 25倍,保持舱内处于正压状态。

2. 在原油洗舱作业中,为防止原油泄漏和保持舱内气体密封,必须设置连接固定管路的固定式洗舱机。

3. 船舶在进行原油洗舱之前,必须制定详细计划。原油洗舱是与卸货油同时进行的,制订计划时既要考虑原油洗舱也要考虑卸货要求。

4. 采用原油洗舱系统的油船,应备有详细说明系统及设备并列有操作程序的《操作与设备手册》。

该手册应使主管机关满意,并应包括《原油洗舱系统设计、操作与控制条件》中所列的全部资料,如果进行了对原油洗舱有影响的变更,则《操作与设备手册》也应作相应的修订。

5. 参加原油洗舱作业的人员,至少应有六个月以上的油船工作经验,其在船工作期间,应从事过卸油和原油洗舱作业,或受过原油洗舱专门训练并熟悉《操作与设备手册》的内容。

6. 船舶进行原油洗舱作业前须将作业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

请注意,一大波干货迎面而来!

原油洗舱的检查要点

01

检查依据

《MARPOL73/78公约》附则I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02

检查要点之证书文书检查

1. 油类记录簿:是否如实记录。

2. 原油洗舱操作与设备手册:是否持有主管机关核发的原油洗舱操作与设备手册。

3. 原油洗舱作业计划:是否制定,作业计划应符合《操作和设备手册》。

4. 原油洗舱操作记录:是否进行了记录。

5. 洗舱人员资质: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原油洗舱资质证书。

03

检查要点之设备检查

1. 气体检测器

①测氧仪、测爆仪等气体检测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②使用前是否进行校验。

③是否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了年度校验并持有校验证书。

2. 惰性气体系统

①氧气分析仪显示的氧气浓度是否在5%以下,压力是否正常。

②惰气总管处含氧量是否在5%以下。

③甲板水封水位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 洗舱系统

①洗舱机与洗舱管系之间的跨接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②洗舱泵是否良好密封,压力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③洗舱管线连接是否良好无泄漏,导电是否畅通。

④对于洗舱机,包括其驱动装置是否经常进行检查并工作正常。

4. 个人防护设备

①人员是否按要求穿戴防静电服、护目镜、安全帽、手套、防静电工作鞋等。

②作业现场是否备有自给式呼吸器、急救药品。

5. 通讯设备

①便携式对讲机等通讯设备是否为防爆设备。

②VHF 高频、AIS 等是否处于低功率状态。

04

检查要点之作业现场检查

1. 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

通过对《船岸安全检查表》项目的检查,来确定船舶洗舱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 通讯联系

①船岸人员是否商讨过卸货及原油洗舱计划,并达成一致意见。

②货控室与船上及岸上人员的通讯联络是否已经建立,并工作正常。

③原油洗舱的应急程序是否经船岸双方协商过,并达成一致意见。

3. 防渗漏措施的落实

应确认在卸货前原油洗舱管路系统已进行过操作性的渗漏测试,甲板上应安排值班人员对洗舱管线的渗漏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定期巡查。

4. 货舱含氧量

必要时,要求船方使用便携式的含氧量检测设备,对货油舱的含氧量进行实地测量。

必须中止作业的情况

以下几种情况下,必须中止原油洗舱作业:

1. 原油洗舱管系发生漏油时;

2. 油舱中含氧量超过8%时;

3. 惰性气体系统发生故障时;

4. 油舱内的气压不再为正值时;

5. 原油洗舱用泵发生故障时;

6. 有关原油洗舱用压力表发生故障时;

7. 货控室的控制机能发生故障时;

8. 发生其他紧急情况时。

常见缺陷

1. 从事洗舱作业船员无特殊培训证书或适任证书失效;

2. 船舶未配备《原油洗舱操作与设备手册》;

3. 从事原油洗舱作业前未向主管机关报告;

4. 《油类记录簿》未按规定如实记载洗舱作业情况;

5. 作业前未制定《原油洗舱作业计划》;

6. 固定式气体检测仪器:未经认可的机构进行定期校验;

7. 惰性气体系统:氧气浓度超标,惰性气体系统工作异常;

8. 个人防护设备: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备或配备数量不足;操作人员不熟悉设备使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设备;

9. 通讯联系:使用非防爆通讯设备;相关作业人员未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络;相关作业方就应急程序未达成一致意见;

10. 人员值班:未按要求进行有效值班;责任人员不熟悉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