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口本及其复印件、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证据材料等。其中,起诉状中需要包含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等,还应当包含起诉方的请求与理由,请求主要围绕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三大块。准备好这些资料之后,就可以到被起诉人常住口所在地法院,或者是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
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
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
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
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
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
纠纷的发生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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