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今日热点介绍:(论文版权声明)论文发表授权声明

阅读:

科技论文的署名有如下意义
①署名是作者对论文拥有版权或发明权的一个声明 版权是指对某一著作物的出版权。拥有这种权力的是著作人,他可以与出版者订立合同,转让或收回版权。在论文(或其他著作物)上署名,就是宣布拥有版权的一个声明。一般来说,这种署名一旦履行了一些必备的程序(如公开发表或经公证)就受到了法律的保障。


从发明创造的角度来看,论文的写作过程是一种重要的创造过程,是脑力劳动的一种重要形式。论文的完成意味着某个新科学理论成果的完成或者一项新技术的发明。在论文上署名,就是宣布拥有这种发明权。从这个角度来看,也可以把署名视为作者通过辛勤劳动所应得的一种荣誉,借此求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反映文责自负的一种精神 科技学术论文署名的另一个意义,在于它反映了作者文责自负的一种精神。所谓负责:一是要负法律责任;二是要负科学上的责任;三是要负道义上的责任。如果论文存在剽窃、抄袭、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在科学上有严重错误并导致严重后果,或者被指控有其他不道德的和不科学的问题,那么署名者理应担负全部责任。这同负责人在文件上签字、会计在记账凭单上签字(或盖章)、在病历上签名、画家在作品上署名的意义是相类似的。从这点看来,署名是一件非常严肃和庄重的事情。
在科技学术论文上署名的另一个意义,还在于它有利于读者同作者进行联系论文的署名,不仅是对作者劳动和创新的尊重,而且表示文责自负,还为日后成为文献资料,便于索引、查阅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署名有两个作用:一是说明谁做了工作;二是说明谁对这些工作负责。署名时,应遵循三条原则。
第一,个人研究成果,由个人署名,对研究工作仅仅给予直接帮助的人,只需“致谢”,不予署名。
第二,集体撰写的论文可署单位或集体的名,但应写明论文的执笔者或列出参加者的名字。那些只参加部分具体工作、不能全面负责,只是某一局部、某一实验的参加者,或只承接某项测试、某项常规分析的工作者,不应署名。但可在附注中列上,明确他们的工作性质。
第三,根据负责论文的程度,排列署名人员的前后顺序。若负责程度和贡献大小难以分清,可按考核科研成果和科研工作量的顺序排列。


关于论文中谁应署名和署名的顺序要谨慎对待,凡在个人研究成果基础上撰写的论文,可单独一人署名;凡在集体研究成果基础上撰写的论文,应多人共同署名。署名者应该是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工作、做出主要贡献、能对论文负责的人,并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列名次。对课题的拟定及任务承接者,提出研究设想并指导科技研究工作的人、科技项目的负责人、主要工作承担者、关键问题解决者、全部工作直接参加者,都应署名。对于只按研究计划参加过部分具体工作、对全面工作缺乏了解的某一实验的参加者,只接受某项测试或常规分析工作的人,不应署名,但应在附注中明确他们的贡献和责任,或写入致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