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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资深发布:(禁虐禁食猫狗)给猫禁食的惩罚有用吗

阅读:

呼吁了好多年,

终于迎来了一丝希望

深圳市即将立法,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同时,

食用猫狗肉可能被判违法!

是的,你没看错,我们等来了这一天!

深圳立法全面禁食野生动物


2月25日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的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在深圳市人大上发布
条例草案中明确指出

为了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深圳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征求意见稿》不仅给出了禁食的“黑名单”

还直接制定了可食用的“白名单”

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

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

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


大家有没有关注到第二条的这个部分?

明确将宠物饲养的动物划入了禁食范围!



人民网也特地强调了“猫狗等宠物”

也就是说,如果立法通过

这将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法规层面

明文规定禁止食用宠物

以后在深圳地区食用,捕杀售卖猫狗肉

这些都将是违法的行为!

与此同时,在拟定条例里

相关的惩罚力度也在加强:


一旦被执行,可以说给了那些

制卖食用猫狗等贩子致命一击!

为什么支持禁食猫狗?


1、不存在“食用猫狗”,没有检疫标准
网上有一些人说:“我们是专业养殖可食用猫狗的,

和你们吃养殖的猪肉牛肉是一样的”

“我吃的是正规养殖的猫狗肉”


现在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们:

在我国,根本就没有“肉食猫狗”这一概念
证据一中国肉类协会副秘书长高观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明确表示:

中国并不存在“肉食用犬”

这样一个养殖行业

犬肉消费在中国“微乎其微”


证据二北京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秘书长

刘朗也说过:因为成本过高,培养肉用犬、

猫作为养殖业经营并不现实


证据三
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研究中心主任

孙江教授曾指出:我国并没有对食用猫肉、

狗肉出台检疫标准


证据四
央视 CCTV-7 军事农业频道《聚焦三农》

也早就曝光了"肉狗养殖 " 的骗局

大家明白了吧?流向餐桌的猫肉狗肉

全部违反动物防疫检疫法和食品安全法

存在

检疫程序缺失等诸多问题!
那些人用“肉食猫狗”来做借口

跟养殖的猪牛羊肉来比较的

根本就是站不住脚的理论!


2、被吃掉的猫狗,大部分是偷抢或毒杀
被吃掉的那些猫狗大多数是来自于偷盗抢劫

而其中又有大部分是被毒杀



这些人下的毒,其实不止毒狗
对人类也有很大的威胁

毒物残留很难在短时期内彻底清除

被人食用后可能产生呕吐、头晕、腹泻

等不良反应甚至有生命危险
每年因为误食有毒猫狗

导致中毒或者被毒针误伤的事件层出不穷





3、作为伴侣动物,不该被食用
那些猫狗贩子除了偷盗猫狗
还会对流浪动物下手

毕竟流浪猫狗没有主人的保护

真的特别可怜!



同时,猫狗作为伴侣动物

与人类有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

更别说一些工作犬对人类还有巨大的贡献

比如搜救犬、导盲犬、警犬等等
别忘了中国消防曾发布:

地震中的幸存者70%是由搜救犬发现的!



人类的文明程度,道德约束

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而发展的

在原始社会,食人是很正常的现象

随着慢慢发展,大家知道了人不能吃很多野生动物

不能吃猫和狗

作为陪伴型的宠物,更不该吃

最后几天,你们的意见很重要!


这次立法能否通过,还是未知数现在,

深圳正在收集社会意见截止日期是3月5日,

还剩最后3天!
请大家转发扩散,尽一份力
我们共同提建议,一起呼吁

如果深圳这次能顺利立法

我相信其他城市也会学习的

真的希望各地都来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