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给自己介绍的工程项目,没有签订施工合同,但对方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工程款,而后就“失联”了!
七八年过去了,仅有债务人的手机号,这笔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
2015年初,李先生多年的朋友王某承包了某居民小区的工程项目,鉴于李先生在装修方面非常专业,所以王某将其中内墙抹灰工作转包给李先生作业。2015年12月,李先生顺利完成了该项目,并进行了交付使用。当时王某称自己资金周转不足,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
2017年,李先生多次找到王某索要欠款,但王某给出多个借口拖延支付,李先生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与理解,双方就欠付劳务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向李先生出具《欠费说明》。
这几年间,李先生一直陆续向王某索要工程款,王某一直信誓旦旦称“过几天就支付”,后来竟然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直接来个“玩失踪”!王某逃避责任、不诚信的行为让李先生大失所望!
北京天用律所办案律师拿到李先生提供的证据资料后,看到证据仅仅是一张类似说明书一样的白纸一张,除了王某姓名之外,身份证、籍地信息均没有记载,也没有对账明细单,而且施工是2015年,时间上也比较长久。
天用律师认为,由于证据太薄弱,首要问题是先要解决诉讼时效问题,办案律师第一时间起草《律师函》,在仅有王某手机号码的情况下,向王某手机发送了电子《律师函》,也多次发送催款短信,但刚开始没有任何回音。经过10多天的不懈努力,终于联系上了王某,但是王某表示自己当时仅仅是项目上的一个代班,实际老板其实另有其人。
既然如此,天用办案律师确定了明确的办案思路:三管齐下、攻克难关!第一,与王某,专业和解谈判;第二,指导李先生进行取证,完善我方证据;第三,调取王某实际籍信息。在通过多个法律途径寻找到王某籍信息和录音证据,面对铁证如山,王某同意以和解方式来解决此纠纷!
为了保证我方当事人的权益,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王某支付李先生全部所欠工程款;若未按期履行,则需支付延期利息!
在没有工程施工合同、且仅有债务人手机号码这一项信息的情况下,天用律师通过专业能力帮助当事人成功和解,收回工程欠款!李先生对天用律师赞叹不已,亲自到律所赠送“敢打敢拼守公平 品德高尚扬正义”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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