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则新闻刷爆网络,长沙某律所的律师经过朋友介绍代理了一个纠纷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而该律师仅收取了5000元律师费用,而且该费用当事人并没有向律所支付,就在案子过程中,当事人前往律协将该律师及律所投诉,经过律协调查,该律师及律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
我国目前律师费用没有统一的明码标价,完全靠市场自己进行调节。律师在报价过程中,也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委托的阶段以及所耗费的工作时间等原因进行综合考虑。很多当事人都喜欢律师能够风险代理自己的案件,但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不能够风险代理:
除了不能够风险代理的案件,也有一些案件可以由对方来支付律师费用,以下几种情况就是可以由对方承担:
综上,律师费用一般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官司的输赢无关,当事人在自行委托律师的时候不要被过低的律师费用欺骗,导致自己产生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