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发生在广东的案例。当事人及亲属都是贵州大山里面出来务工的贫苦农民,没有什么文化,对法律更是不了解,所以在遇到这种工伤赔偿之类的,才会和律师签订了不公平的代理协议。承诺只要赔款金额超过90万“米”,超出部分就全归律师所有。
这个律师还是非常专业的,直接拿下了180万“米”赔偿款,90万“米”到手。
从最终获赔的180万“米”,我们可以知道这个农民工的工伤等级是高工伤等级。这个等级的工伤,基本上就是终身残疾外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来终身护理。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不准风险代理工伤赔偿案件的。但是这里有个漏洞,经常会被人钻空子,就是《办法》不是法律,这个仅仅是部门规章。
这位代理律师和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是明显的违反了《管理办法》的。这个律师通过与当事人对法律的不了解,当时的困难状态,在明知当事人工伤等级能够获赔的金额时,依然签订了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代理协议。这是存在着明显的欺骗行为,这是对弱势群体的欺凌。对法律的蔑视。
普通百姓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先去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部门咨询,打市长热线,找劳动局先了解,不要冒然与律师签订协议。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人不能忘本!这位律师在拿到钱的时候想想当事人的余生状态,良心不会痛吗?
#你还相信勤劳致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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