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只能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受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双重领导。这种管理模式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如:律师是否应该像企业员工一样被当作劳动者管理的命题,这些年在行业里的议论从未停息。有说挂靠关系的,有说劳动关系的,亦有认为律师与律所之间是兼具劳动与合作属性的,甚至还有关于女性律师到底适用“女职工”还是“女干部”的年龄界限何时退休而登上话题的。不管何种结论,是否对错,至少上述话题在此起彼伏、喋喋不休的过程中,起到了使问题在过程中越发清晰明确的价值意义。
实习律师是与律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人员,同时也受行业规制,因此既适用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适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的法规制度,具体内容可参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申请执业所在省市等规定。
对于律师而言,其实基本上都会与律所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提及这一职业时,一般优先想到的都是《律师法》、司法部的相关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的规章。
总之,律师只有依靠律所,坚持三到五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找到成就自己的律师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