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刘斌 律师
应从债务加入、保证合同主体、合同相对性三方面考虑,以完成制度,从而避开肇事司机,即使有违约行为出现,死者家属也能直接就和解协议向肇事司机家属、保证人主张权利。
2023年3月8日,接到咨询的交通事故案件:因肇事司机已经被机关拘留,其家属欲与死者家属就取得谅解、支付费用、并由案外其他人员提供保证等事宜达成和解协议,该肇事司机未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无法直接与肇事司机本人取得联系,并签订和解协议。此时问题:能否越过肇事司机直接由其家属、死者家属、保证人签订和解协议,应如何书写和解协议?
笔者观点:应从债务加入、保证合同主体、合同相对性三方面考虑,以完成制度,从而避开肇事司机,即使有违约行为出现,死者家属也能直接就和解协议向肇事司机家属、保证人主张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52条【债务加入】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表示拒绝,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释义:连带债务,“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务是连带之债的一种,数个债务人均有义务对债权人作全部给付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8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518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以上诸条法律规定,于本案而言,肇事司机家属向死者家属表示愿意加入债务之意思表示,死者家属便可以请求肇事司机家属在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肇事司机承担连带债务。又依据连带之债的规定,死者家属可直接就本案签订之协议向肇事司机家属请求履行支付之合同义务。
2.保证合同主体为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在前述债务加入合同内,可约定保证人对前述自愿加入的债务人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一般保证责任。
作者:刘斌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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