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租房
申请实现“掌上办理”
4月1日
大连第二季度公共租赁住房
最低收入类新增家庭
受理、审核、补贴发放等工作
正式启动
市内四区
符合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
(低保家庭)
可通过线上进行申报
目前,我市的住房保障主要为公租房保障方式,公租房保障群体主要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且住房和经济均困难的“双困”家庭。
我市公租房保障以货币补贴形式为主,政府按规定标准向在社会上租住房屋的“双困”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本次受理的公租房新增家庭,将采取租金补贴保障形式。
市内四区
试点开展“公租房常态化受理”
今年,市内四区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保家庭)的受理由一年2次调整为一年4次。每季度的首月,1月、4月、7月、10月启动受理。
对中低收入及外来务工类申请家庭,由一年受理1次调整为一年受理2次。分别为1月和7月。
市住建中心住房保障业务负责人表示
通过增加受理频次、压缩审核周期这些方式,可以使新申请家庭至少提前一个季度享受补贴保障,相较以前多领取补贴三个月至半年,提高了双困家庭公租保障的获得感和住房保障服务效率。
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可申报
为了压缩工作流程、减少审核环节、简化提交手续,让群众少“跑腿”,市住建局专门组建信息团队,研发了线上渠道进行受理。
线上受理方式
申请人手机登录“辽事通”APP
点击“住房租赁”-“公租房平台”,进行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材料通过手机拍照提交即可,无须去社区填报纸质材料。
对于无法通过线上申报的
特殊及困难家庭
专门开通了线下办理渠道
线下受理方式
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窗口进行办理。
第二季度受理的
最低收入类(低保家庭)
受理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17日
最低收入类(低保家庭)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予、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4、申请保障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为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孤儿的须年满18周岁。
最低收入类(低保家庭)的申报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产权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承租公有住房权证、军产房屋权证、集体土地房屋权证)。
5、低保证或特困证。
大连公租房补贴标准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为1人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570元;2人的,月补贴850元;3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月租赁补贴额计算低于300元的,按300元计发。
■ 在甘井子区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为1人的无房家庭,月补贴460元;2人的,月补贴680元;3人的,月补贴920元;4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月租赁补贴额计算低于240元的,按240元计发。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500元;有房户家庭月补贴300元。
■ 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400元;有房户家庭月补贴240元。
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月补贴100元。
■ 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月补贴80元。补贴时限为5年。
终审通过的家庭名单将在大连住建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进行公示。
公示通过并按要求完成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保障家庭,纳入当年保障计划,自终审合格且公示通过的次月起开始发放租金补贴,按季度进行发放。
■ 为进一步提高公租房业务办理信息化水平,方便群众办理公租房业务,大连市住建局将继续完善公租房APP功能,优化保障资格申请功能,增加基本信息变更、保障情况查询等相关功能,实现公租房全部业务“掌上办理”。
■ 市民可关注“大连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了解住房保障最新动态
■ 公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文字:毛雪梅
资料: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编辑:王辰 何鑫
校对:鞠传强 孟颖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高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