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职工李某,每月工资20000元,其全年工资总额为240000元,假设该职工没有其他额外的劳动所得。其应纳税额(见图1)为:
(240000-60000)×20%-16920=19080(元)。
在这个计算式中,60000元是指目前我国税法允许个人扣除的宽免额,也就是每月扣除宽免额5000元,每年扣除宽免额为6万元。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年度税率表。24万元减去6万元等于18万元,18万元在144000元至30万元之间,正好在20%的税率档次上,其对应的速算扣除数16920元,其纳税额为:
(240000-60000)×20%-16920=19080(元)
假设存在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允许个人向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每月缴费1000元(李某全年的缴费金额为12000元),并获得延税优惠,则李某的应缴税额为:
(240000-60000-12000)=168000元,168000元也在144000元至30万元之间,正好在20%的税率档次,其对应的速算扣除数16920元,李某的纳税额为:(240000-60000-12000)×20%-16920=16680(元)
在存在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情况下,李某每年少纳税2400元,这2400元是19080元减去16680元得到的。
李某退休后,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假设为8000元。职工领取的8000元基本养老金虽然超过5000元的税收宽免额。但是,我国政府规定,退休人员获得的基本养老金不纳税。
假设当初存入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1000元不存在投资的增值收益,退休人员领取的补充养老保险费需要纳税,假设李某每月领取1000元,其应纳税额为: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个人所得税,月度税率表。1000元的纳税档次为3%。这样,
1000×3%=30(元)
30×12=360(元)
李某原来获得税收优惠的12000元,在其退休后,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李某每月需要纳税30元,全年需要纳税360元。李某因为向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缴费,少纳税了2040元。这就是,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带来的延税、减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