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上我的小电驴,给你带去,心心念念的美味餐饮。我是一名外卖骑手,人们都说,如果不想坐班拿死工资,你就去送外卖,时间也自由,工作量也由自己决定,多劳多得,岂不快哉!其实,现实总比理想残酷!
我应聘一家外卖配送服务公司,每天的工作,就是等着公司的派单任务,按照规定的时间送达给客户,看着如此简单的工作。可事实上,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比如按时手机打考勤、接单任务考核、完成时间效率、客户满意度等,根据配送订单量发放工资。这导致我们外卖骑手们,接单全靠抢,配送全靠“飞”,骑着小电驴在车水马龙中一路飞奔,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近日,公司提出让我们骑手注册成为个体户,说是这样,就可以承包公司的部分外卖商家客户订单。我们作为骑手,总是想着能多接些单子,于是,我身边许多同伴都注册成了个体工商户,但具体配送规则还是要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并接受考勤、任务考核等。
我犹豫不决,不知公司这样做到底是何用意?
其实,公司这是在套路你呢!为什么呢?
骑手与公司之间妥妥的劳动关系,你听信公司注册成了个体户,公司再与你签一个项目承包之类的协议,等你“签名画押”后,在配送中你发生交通事故致工伤、工亡等事件时,公司就以你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承包合同的平等权利义务人为由,规避甚至推卸责任。到时候,你不仅丢了工作,伤了身体,连本应享有的权益保障,也还得要通过诉讼仲裁,劳神费力地去争取。
幸运的是,最终获得法院仲裁支持,总算没白忙活一场;不幸的是,花了时间,花了精力,却被公司占据利势,诉求被驳回,难免更增添悲伤。
所以,公司要求外卖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对骑手们也是弊大于利的。
那,如果真上了公司的话,该怎么办呢?
认定你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并非以公司与你签订了何种协议做出判断,而是,需要根据劳动关系的实质特性(之前文章中有详细的讲解),即人身从属性和经济的从属性,进行分析、比较、辨别,最后认定。
虽然,公司与你签订承包合作协议,但你实际履行情况是:根据公司提供的配送订单完成配送任务、受公司配送规则约束、按公司规定参加各项工作考核、上下班打卡考勤、由公司综合在固定的时间发放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人身上,你是被管理者,公司是管理者;经济上,公司控制工资的发放,符合劳动关系的特性,同时,你的配送工作也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实质的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这,就是透过表象看实质。
但不管如何,只要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公司就应该承担用工的主体责任,这也是劳动法给广大劳动者权益最起码的保障!
本来想,就靠着这匆忙又平淡无奇的工作艰难度日,不曾想也会碰到公司挖坑,但即使如此,却还是有很多人奔赴而来做外卖骑手,其核心理由是:付出的劳动与收入成正比,也就是按劳所得,多劳即可多的!
但我想给广大骑手说的是,在辛勤付出劳动的同时,也要多多注意自己的权益保障,别为一时的利益,让自己成为了“裸奔”的骑手!
最后,大家有空也可以多读读我的文章,休息的同时也涨了法律知识,有疑难的问题也可以私信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