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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揭秘资讯:药品购销合同,关于医院二次议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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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饱受诟病的“二次议价”要卷土重来?


3月21日,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印发通知称,开展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这原本是一次常规的挂网采购,要求也很普通,所有品种限价挂网,限价就是不得超过全国各省现行最低中标价(不包括广东、重庆、福建)。


但是,吉林这次的采购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鼓励医疗机构和企业自行在限价范围内进行议价谈判。


由于挂网已经执行了全国最低价,吉林还允许医院在最低价基础上再次进行议价,这等于是试水医院议价权。


吉林并非孤例。早在2021年国庆前,河南省医保局推出“二次竞价”的挂网试点。一年后,国家医保局曾对农工民主党的回复函明确,医疗机构可开展联合采购、专项采购或委托第三方开展集团采购,形成多元采购方式。


业内普遍认为,如果别的省份也参考吉林模式,仿制药还要再降一轮。


不涉及集采品种

鼓励医院议价


本次吉林省的《通知》明确,鼓励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与企业开展议价谈判,并确定采购价格。


按照规定,谈判成功后医疗机构应与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采购,不过,具体的采购价格可能会比全国最低价还要低。


根据商务部的数据显示,吉林作为全国医药销售重点省份,2021年医药流通市场销售总额超过300亿元。这次吉林的挂网改革,给予医疗机构更大的话语权,医院之间利益捆绑,可以实现采购利益最大化。


医院有二次议价的动力。以精确报量的集采为例,无论是国家集采还是地方集采,临床使用时都会发现报量与实际用量不符的情况,部分省份甚至有品种出现过400%的完成率。



药企参与集采的报价,是按医院报量来计算的。报量不准确,导致企业的价格还是有一定的空间,这就是吉林“二次议价”的基础。


从官方角度来讲,自然希望这样的价格空间越小越好,这就要求报量精准。今年3月,山东省医保局通过大数据监控,从医疗机构的报量、采购和使用的全程监控,以避免出现不报量、报量不准确等问题,以保证集采药品合理使用。


另一种办法是缩小集采范围。健识局获悉,河南省、宁夏自治区等地都已开展以省级公立医院牵头,依托医联体、医共体的改革联盟进行小范围的药品集采。


当然,像吉林一样让医院自行议价的方法也是可行的。吉林在《通知》种明确要求虽然实行药品采购的二次议价,但必须严格执行药品购销’两票制’的规定,以防药企‘过票洗钱’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从《通知》内容上来看, 作为开展多元化挂网采购改革的试点,吉林省无疑是领先全国其他省份,这与国家药品集采改革的初衷一致,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省份跟进。


曾饱受争议

新版“二次议价”将注重合规性


让医院和药企进行价格谈判,初衷和目的都是善意的。但是,“二次议价”这四个字承载了很多医药人痛苦的回忆。


过去所说的“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实际采购时,在省级招标确定的价格基础上与药企进行“二次谈判”,并压低采购价格。这一操作表面上是让利于患者,实际上部分医疗机构巧立名目,把压低的价格转化成了药品的“回扣”、“返点”,背离国家“破除以药养医”改革的初衷。


曾有医药行业协会向媒体透露,2016年,某知名药企共参加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组织的“二次议价”340次,其中:单家医院48次,市级/医联体290次;GPO2次。光是这么多轮次的沟通,就给药企增加了巨大的成本。为此,全国多地禁止医疗机构开展“二次议价”。



尤其是2019年集采启动之后,理论上价格已经打到谷底,自然就没有再议价的必要。例如吉林就在2021年2月明确印发通知称,集采中选品种结果直接挂网,医疗机构不再议价。


集采制度运行至今已有4年多,整体运行顺畅,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小问题需要各地积极探索、查漏补缺。尤其是DRG/DIP等政策推出后,临床用药有进一步压缩的需求。分析人士指出,医院要让药品、耗材能够发挥最大的临床价值,“二次议价”是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的方法之一。


中国医药产业环境已有重大改变,吉林这次赋予医疗机构“二次议价”的合法权利,无须偷偷摸摸,只要是在合规的允许范围之内,都能顺利开展改革。


“二次议价”今后极有可能成为医疗机构省级挂网的主流趋势,成为医院节约医保基金的方式之一。根据《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而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规划,今后,集采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激励政策将惠及医务人员。


钱从哪里来?“二次议价”可能是途径之一。


撰稿|雷公

编辑|江芸 贾亭

运营 | 何安盈

插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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