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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服务好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春节后复工复产,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要求,东莞市人社局制订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下简称《工作指引》)。

根据《工作指引》,包括劳务派遣机构在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密切留意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所在辖区防疫机构的相关工作指引,抓好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指引》对人力资源机构提出七大要求,包括建立完善返岗返工疫情防控制度、科学精准强化员工疫情防控管理、抓紧抓实重点区域风险防控、加强招聘会安全防控管理、一丝不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果断实施应急处置、做实做细人员培训和防护。

《工作指引》要求人力资源机构切实保障机构人员、企业招聘者和社会求职者安全和健康,文件全文如下: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机构员工包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切实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密切留意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所在辖区防疫机构的相关工作指引,抓好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机构人员、企业招聘者和社会求职者安全和健康。

一、建立完善返岗返工疫情防控制度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对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负责,要牵头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做好工作人员信息采集和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做好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在返岗前及时组织所有员工进行“莞e申报”(在微信公众号上搜索“莞e申报”进入即可开展登记),建立员工实名制信息档案,加强摸排返岗员工及新入职员工来去动向及时间,落实查验行程码,并做好跟踪管理,发现异常的及时向所在村(社区)上报。

(三)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日常健康检查制度,每日对员工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味觉嗅觉失灵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并安排就医。(参考附件1:员工日常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

二、科学精准强化员工疫情防控管理

关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全国中高风险地区等疫情动态信息,提前做好春节期间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动向摸底调查,对新老员工引导错峰返莞和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一)对在莞外(省外、省内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街道、镇)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员工,企业应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安排,要求其暂不返莞;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莞。

(二)对在莞外(省外、省内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县)的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返莞,但返莞后严格实施报备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三)对低风险地区返莞员工,倡议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抵莞前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莞后48小时内,凭行程码(票证)、2022年莞e申报登记记录等有效凭据,前往指定核酸检测点进行1次免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对新招聘的员工,做好上岗前体检工作,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街道、镇)、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的新员工,落实“3天2检”居家隔离加11天居家健康监测,完成后方可上岗;如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街道、镇)旅居史的新员工,落实居家隔离14天,健康管理完后方可上岗。

三、抓紧抓实重点区域风险防控

(一)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要加强室内办公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员工宿舍区的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二)做好公共活动区域消杀工作。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在复工复产前,要提前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日常要加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宿舍及其他活动场所和物品的清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部位消毒频次。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确需召开的,应选择自然通风的场所,参加人员应时刻佩戴口罩,并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茶具用品等必须消毒。

(三)做好餐厅等区域防控管理。把好职工就餐关,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

四、加强招聘会安全防控管理

(一)严格执行现场招聘会报告制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举办现场招聘会必须事先向所在镇街(园区)人社分局报告招聘会名称、内容、规模、时间、地点等事项。

(二)加强现场招聘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举办现场招聘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要做好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针对现场招聘活动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集中、人员密集的特点,制定多种预案,将疫情防控要求与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要重点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卫生条件等方面的设施,确保各种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坚决杜绝火灾、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暂停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招工。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要暂停前往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招工,特别是开展面对面招聘。要充分利用好网络渠道,将线下招聘转移至线上进行,大力开展网络招聘,推广在线远程面试。

五、一丝不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以分部门召开)、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性安全检查。

(二)做好开工前全面检查。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公司的设备设施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操作要求。

(三)做好上岗前培训教育工作。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要掌握员工思想动态,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杜绝疲劳作业、酒后作业,做好上岗前培训教育和班前警示教育。

六、坚决果断实施应急处置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要设置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生产、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同时立即关停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做实做细人员培训和防护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要督促员工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出入市内各公共场所要扫码测温,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要求员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街道、镇)、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县),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城市。确实需要跨省出行的员工,提倡抵莞后及时完成1次核酸检测。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

东莞市人民政府在“莞香花开”公众号及“企莞家”平台开通“复工复产”政策专栏,汇编全市企业及各重点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以供公开查询;开通12345疫情诉求平台,建立诉求渠道,7×24小时接受社会各界疫情求助。

【记者】龚名扬

【作者】 龚名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