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正在加快。
11月10日,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国新办举行的中美元首北京会晤经济成果吹风会上透露了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时间表: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从目前中国外资保险公司市场情况来看,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0%,财险公司则没有外资投资比例上限的限制。在目前26家外资寿险公司中,除了友邦保险、中宏人寿、中德安联人寿这三家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特例外,一般情况下合资寿险公司中的外资比例均未超过50%。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鉴于目前外资寿险公司的中资股东大多有国企背景,外资股东想要从中扩大持股比例绝非易事。此外,叠加目前保险牌照的“紧俏”行情,中资股东“放手”的可能性不大。
有学者认为,三年后保险业对外开放政策落地,或将催生一批外资寿险公司的新生力量。
保险业对外开放的“红包”或许不止于此。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在今年9月的外资保险公司座谈会上表示,将坚定不移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对于已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监管环境,鼓励其进入健康、养老、巨灾保险等专业业务领域;对于尚未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保险机构,将进一步优化准入政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兼博士生导师朱俊生向澎湃新闻表示,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突破50%,并将逐步放开,这意味着外资进入保险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更加灵活,在合资公司中可以谋取控股地位,甚至还可以以独资子公司的形态经营,从而增强了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灵活性与自由度。
一般来说,市场会认为寿险资金量大,关系到国计民生、金融稳定等,所以此前并未大幅开放。朱俊生认为,保险行业进一步的开放可以促进改革,对于推动保险市场改革,促进保险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政策层面,根据正在行业内征求意见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单一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不过,这条三分之一的“红线”仅针对外资保险公司的境内股东,也就是说,外资保险公司的境外股东将不受此比例的限制。
从目前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保险行业的情况来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保险业属于外商投资限制性行业,其中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财险公司不存在此类限制。此外,《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外国保险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合资寿险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因此,除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特例外,一般情况下合资寿险公司中的外资比例均未超过50%。
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26家外资寿险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可见的是,在目前26家外资寿险公司中,除了三家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特例外。在其余23家中,有14家外资寿险公司的外资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0%。不过,从这些公司的中资股东方来看,不乏央企或是地方政府背景的股东。业内人士直言,想要这些中资股东出让股权绝非易事。
“中资公司的竞争力从来都是竞争出来的,而不是被保护出来的。我国家电行业与汽车行业竞争力的两重天表现就是很好的证明。” 朱俊生表示。由于寿险主要是个人业务,基本上不存在本土资源利用损失的问题,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可以更充分贯彻其经营理念,成为市场的新鲜血液。而且其经营理念、产品与经营策略等都会有市场溢出效应,促进中资公司的转型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