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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一下台山市社保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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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新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史,195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无疑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起点,公有制单位的就业群体则成为计划经济体制下首批被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人群。历经多年,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不断完善,人群覆盖范围也从最初的“固定职工”逐步扩展至各类就业群体,保障范围从单一的国有企业扩展至农村基层。

江门同样不例外。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职工、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等均被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社会保险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迈进。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增加至35.9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增加至57.5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增加至103.1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加至395.61万人。2020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金支出合计超110亿元,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服务量达1076万人次。参保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待遇稳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强而有力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江门群众绘就了幸福生活“底色”。

社保待遇全面落实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来自湖南的网约车司机老贾,刚刚在这个月以特定人员的身份参加了工伤保险。帮助他顺利参保的,是今年4月开始实施的《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实施,让老贾从事快递、网约车等行业,以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等八类人员都能享有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权利。

近年来,我市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一方面,全面开展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待遇核发工作,规范建筑业工伤保险待遇核发流程。全力推进全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征地社保保障资金分配工作。全力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积极配合人社、地税等部门推进全员足额参保工作,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另一方面,以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为基础,整合劳动用工、公安、地税数据,进行全体参保人数据核查比对,建立涵盖全体参保人的基础数据库。目前,全市户籍人员已纳入全民参保登记库,100%完成全民参保登记核实工作。

从个人到企业,我市援企稳岗力度也在逐步增大。自2017年至今,我市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系列政策,及时实施失业、工伤、生育缴费费率调整等暖企减负措施。包括实行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将失业保险费率由原规定的2%降至1%;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下调至5.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调至0.5%;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50%。2020年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高效完成全市3万多家用人单位多缴纳的社保费1.5亿元退还工作,累计减免8.24万家用人单位社保费44.49亿元,向7480家企业发放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8亿元。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效能

从1992年我国建立起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开始,社保改革的进程就没有停止。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的发展,终于在全世界建立起了最大的社会保险体系,并不断得到完善和丰富。

近年来,江门也在全面深化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改革,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管理,持续提升社保统筹层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制度抗风险能力。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现参保登记缴费常态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效能。

其中,尤其在社保经办“放管服”改革中,我市印发实施了《江门市社保局深入推进社保经办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以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为导向,取消各类非关键性证明事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事时限,试点施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十三五”期间,共取消证明材料48项,压缩办事时间30%,实行承诺制28项。按照统一标准、简化程序的原则,对各市区92项经办业务流程进行核对规范,删减非必要性审核要求8项。全市102项社会保险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公共服务标准化实施清单管理。我局78个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达72%、就近办达87%。

从“纸上办”到“指尖办”经办服务持续升温

今年66岁的刘国华是江门一名普通的国企退休职工,早些年,每年4-6月,他都要和老伴带着自己的相关凭证到社保大厅柜台,申请办理下一年度的养老待遇发放手续。“每年这个时候,社保大厅都被挤得水泄不通,十分不方便。”刘国华说。

而如今,退休老人办理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已经由集中认证开放为全年全时段认证。而且参保人只需要一部手机,随时随地都可完成认证手续,给参保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刘国华感慨道:“现在社保各项业务办理越来越体贴和人性化,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确实体现到了行动中。”

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健全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各项社保待遇稳步提升,实现江门市内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和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社保经办自助服务载体向移动端发展,28项高频业务实现全流程网办。同时,建立起了镇级公共服务中心经办社保业务为主,银行网点及镇(街)经办“双轨”并行的基层经办服务体系。

如,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方面,我市进一步扩大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范围,精简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丰富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实现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目前,全市已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63家,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58家,覆盖了我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就医需求量较大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十三五期间,我市参保人实时结算异地就医费用10万人次,基金合计支付待遇超过15亿元。

我市还积极推进社保经办服务“不见面”办理。打造“电视社保”,开发有线电视办理社保业务平台,丰富社保自助服务载体。上线社保网上业务申办便民服务系统,实现48项社保信息数据网上查询,实现社保参保缴费清单凭证、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凭证等常规性凭证网上打印,实现异地就医备案、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5项业务网上办理。积极推动我市便民利企高频服务事项移动化应用,28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整合到“粤省事”小程序。

此外,我市还通过部分经办权限的下放至镇级和“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积极配合镇级公共服务中心社保业务推广。目前,“镇级公共服务中心可办理社保业务事项达128项, 9项业务已实现全市通办。整合工伤、社保关系、养老、失业等对外经办业务,设置综合业务服务窗口,推动“一门引导、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服务新格局的建设。全市参保人可在189个镇(街)服务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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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保制度发展变迁40年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伴随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而深刻的制度变革时期。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正是从国家到省到市各级改革开放史的一个缩影。值此建党100周年之际,让我们跟着历史的脚步了解我市社保制度体系“从无到有”“从有到全”“从全到优”的发展变迁。

“从无到有”的社会保险建立探索(1980-1999)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从劳动保险制度演变而来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实行统包统条的分配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1983年,江门市开始试行劳动合同制工人社会养老保险。江门市开始在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中试行社会保险制度,其中包含失业保险的内容。1984年5月1日,江门市开始试行退休基金社会统筹。

1992年,江门市开始实施工伤保险。同年8月1日江门市开始实行女职工生育基金统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生育后,按顺产1500元、难产或多胞胎18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1994年9月,我市全面实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1995年,江门市提高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顺产由1500元提高到1800元、难产的由1800元提高到2300元。

1996年7月1日《广东省职工失业保险暂行规定》正式实施,1998年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我市跟随着广东省的脚步,逐渐开始建立完善的社保体系。

“从有到全”的社会保险改革探索(2000-2012)

2000年7月1日,江门市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2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更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保障体系,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

2006年1月我市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统筹。2008年,江门市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年,为缓解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压力,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江门市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2010年,江门市实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2010年10月1日,开平市作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2011年,开平市被评为全省首批新农保全覆盖试点县区,新会区、台山市、鹤山市、恩平市作为第三批试点县启动新农保,并同步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年,蓬江区、江海区自行开展新农保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2011年,江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2011 年7月1日起,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

2012年1月,我市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从全到优”的社会保险高质量转变(2013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着力深化社会保险改革,健全城乡社保服务体系,优化社保管理模式,实现经办服务智能化,推动了社会保险“从全到优”的高质量转变。

2012年,我市社保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实现无缝连接,实现社保待遇支付业务与财务账务一体化,提升我市社保基金管理水平。

2013年,实现社保业务档案影像化管理,建立了社保业务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管理与业务信息系统的无缝连接。

2014年,我市开始推广社会保障卡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的应用,率先在全省实现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016年,我市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镇级经办工作,建立镇村联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层经办服务模式,率先在全省实现银行网点及镇(街)经办“双轨”基层经办服务。

2017年,蓬江区棠下镇、横江村定为首批全省集中式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基层经办服务示范点。

2018年以来,尤其在经办服务智能化方面,我市全面实现江门市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全面实现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目前,全市已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63家,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58家,覆盖了我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就医需求量较大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十三五期间,我市参保人实时结算异地就医费用10万人次,基金合计支付待遇超过15亿元。以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为导向,取消各类非关键性证明事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事时限,试点施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十三五”期间,共取消证明材料48项,压缩办事时间30%,实行承诺制17项。同时,我市还积极推动我市便民利企高频服务事项移动化应用,28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整合到“粤省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