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停车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峄城交警大队根据城区道路的实际情况,决定新设、调整11个点位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并向社会通告,将于2022年12月2日起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行为实施抓拍取证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停车、文明出行,确保安全。
违停抓拍电子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1、承水路苏堂小学门口
2、西沿河路与承水路交叉口南口
3、坛山路与西沿河路交叉口西口
4、承水路香江贵和苑门口
5、解放南路桃花环岛南路西
6、宏学路区实验小学门口
7、西沿河路与榴园路交叉口
8、承河路与坛山路交叉口南口
9、坛山路与解放南路交叉口东口
10、广场东路宸睿首府门口
11、广场西路府顺花园门口北侧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