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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看法报道:承德杀人案,承德县灭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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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日天刚蒙蒙亮,承德县水岸新园小区开始忙碌起来,当不少居民像往常一样到梓奇便利店吃早餐时,发现小超市罕见地没有开门。

异样的感觉很快变成了惊悚:8时55分,随着天越来越高,居民看见屋外水泥路上到处有暗黑的血脚印,于是迅速拨打110报警。

警方很快赶到并迅速封锁了现场。


1

梓奇商店位于承德县下板城镇水岸新园小区7号楼三单元,是张卫红一家经营的便利店。

警方在商店的南门和北门都拉起了警戒线,并找来开锁匠打开了南面的卷闸门。

便利店位于一层,由车库改造,与后面一间房子连通,商店的二层是跃层,用做起居室。

进入商店后,警方很快在一楼厨房边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一具尸体。

这是32岁的女店主李彦香脑浆崩裂,手都被砍掉,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奇怪的是,现场并未发现42岁的男主人张卫红和他们6岁的孩子的身影。

警方询问附近居民得知,张卫红与妻子李彦香经常吵架,似乎关系并不好。于是有人提出是否是张卫红因家庭纠纷残忍杀害妻子后带着孩子潜逃了呢?

警方决定找张卫红家属过来询问,听说张卫红的哥哥张卫国住得不远,警方通知他赶来现场。

张卫国赶到时,发现弟媳李彦香倒在血泊中。他急忙给弟弟张卫红打电话,显示已关机。

警方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在现场勘察,一路由张卫国领着去李彦香老家隆化县寻找线索。

网传这时候就知道丢了几百元现金和二十几盒烟真的是很扯。请问如果你做为一个办案人员,如何确定在案发前商店里有什么东西呢?

女店主惨死,男店主和孩子不见踪影,第一时间推测男店主有重大嫌疑并没有什么问题,哪怕是费劲查出了丢失了财物,也会被推测是由男店主潜逃时带走的。

那么这是否是张卫红杀妻潜逃案呢?事情很快迎来了第一次反转。


2

当天中午,正当去李彦香老家的那路人马飞驰在路上时,他们接到了现场勘查组的电话:不用去了,赶快回来,男店主张卫红和孩子找到了。

原来,现场勘查组在二楼卧室堆放的烟酒箱背后发现了张卫红和孩子的尸体。

张卫红被砍得面目全非,后期查明共被砍60多刀。而6岁的孩子其中一根手指被砍成了几截,警方在现场多次寻找,才将断指找齐。

很显然,张卫红不可能是凶手,那如此残忍的案件是谁干的呢?

警方的现场找到了一副眼镜,还有一个细节是,房间内照明灯全部关闭,有些屋子的灯泡被摘掉。

警方在走访时了解到:凶案发生那一晚,一名顾客前往便利店购物,发现漆黑一片,有一人告诉顾客“停电了,明天再来”。

警方猜测,凶手应该为掩人耳目,将灯关了,有的找不到开关,索性把灯泡摘掉。至于为何留下眼镜,应该是为了洗去满脸血迹,逃跑时落在了现场。

警方专案组根据现场侦查得出结论,嫌疑人熟悉小区环境、男性、近视。侦查范围确定为在该小区居住或熟悉小区的人员。

熟人作案还是陌生人作案?初次犯案还是惯犯?仇杀还是情杀,或者是抢劫杀人?

如果是你在办案,你会怎样给凶手画像?

虽然确定了大致范围,但此案其实是有相当难度的,如今社会,人员流动频繁,除小区复杂的居住人员外,外卖、快递等外来人员也有可能,正当警方焦头烂额之际,案情再一次反转了。


3

谁也没有想到,凶手王平竟然是16岁的初三学生。

如果不是王平被父母带去自首,相信警方要确定是仇杀还是抢劫,是熟人作案还是陌生人,是多大年纪的凶手,直到排查到王某,就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了。

由此看来,承德警方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11月4日上午9时,王平在父母的陪同下,到下板城派出所投案自首。此时离案发仅仅过去30小时。

王平长得高高瘦瘦、文文静静,他刚满16,是承德县第二中学初三的学生。

王平学习成绩不好,喜欢玩网络游戏。但在校方看来,他平常遵纪守法,从不闹事,“没想到平时遵纪守法的他能干出这事”。

王平家也住在水岸新园小区,他父亲是一名建筑工地普通工人,母亲在外打零工,两人收入均不高。小区物业证实,王家曾有拖欠物业费的现象。

尽管被父母带到警方投案,王某仍然编造谎言百般狡辩,拒不承认杀人事实。

我KAO,都到这里了,你还玩什么高冷啊,难不成到公安局是准备“休闲一日游”的,白白浪费了意义重大的主动投案自首的减刑机会。

当然,警方毕竟是专业的,他们用已掌握的证据很快击破了少年的心理防线。

但象男店主张卫红哥哥张卫国所说的王平预谋抢劫杀人,也肯定是不存在的。再怎么强,让一个少年计划明目张胆地去抢劫三口之家的店铺实在是过于胆大包天了,何况,他的凶器是当时从厨房临时取来的菜刀。

让我们还原一下案件经过:

11月2日王平下晚自习后,烟瘾犯了,就来到梓奇商店买烟。但他没有买烟的钱,于是好声好气地跟女店主商量,能否赊账。

做为一个学生,王家经济状况不好,他的零用钱并不多,也不可能因为没烟了就问父母要钱。况且在他的观念里,他是小店的熟客,店主应该会答应他赊账。

但这次,他碰到的是女店主李彦香。李彦香正在气恼丈夫张卫国又去喝得醉醺醺,让她一个人顶在店里忙碌,突然听到王平以丈夫以前曾赊烟给他为由又要再次赊烟,气不打一处来,冷冷地拒绝了,“学生不学好,抽什么烟?买烟的钱都没有就不抽呗。他允许赊是他的事,我可不惯你这臭毛病”

无论王平怎么说,李彦香就是不肯。她一边旁若无人地准备第二天卖早点的焦,一边不耐烦地对跟着自己不停央求的王平冷嘲热讽。

李轻蔑的举动显然激怒了王某,他一脚将李彦香踹倒,并顺手拿起货架上的商品向李的头上砸去。

李一边护着头部,一边大声向楼上的丈夫呼喊,让丈夫下来教训这个狂妄的半大小子。

李彦香的呼叫更加刺激了王平,如果让陈了红下来他少不了要挨顿胖揍。

他赶紧跑进了紧邻的厨房内拿了一把小菜刀,刺向刚刚爬起身的李彦香腹部,趁李痛苦低头时疯狂地在李彦香头部狠狠砍了下去。

其用力之猛,连李彦香抬起手臂试图护头时,李的手都被王平砍掉了下来。

王平发疯一样砍了十多刀,直到李倒在地上不再动弹。

此时,楼梯传来了响动,男店主张卫红晃悠悠地准备下楼。

对于妻子跟王某的争吵,张卫红不是没有听到。只是他知道妻子的脾气不好,再加上刚才喝酒回来时被妻子数落,心里也很无奈。

他酒还没醒,身体乏力,当听到妻子呼叫时,他才不情愿地走了下来,但没想到迎接他的是更大的一柄菜刀。

王某砍死李彦香后,听到了楼上的动静,知道张卫红即将下来。于是他从厨房又拿了一把更大的菜刀,冲上楼去,对着正在准备下楼的张卫红一顿疯狂输出。

网上评论有说为什么张卫红不反抗,其实张卫红是拼死反抗了的,只是事出突然,他手无寸铁再加上醉酒后乏力,根本没法刚得过手拿两把菜刀已处于疯魔状态的王某。

这也是为什么他是中刀数量最多的原因。很快,博斗中他体力不支,被王某踹倒在地上。

此时,一旁床上坐着被吓傻的5岁半小男孩无声地哭泣,根本就忘记了逃跑或者躲避。当王某再次将菜刀挥向他时,小男孩也只能本能地用手抱住了头。

刚才与张卫国搏斗时已耗费了大量力气,但王某仍然对着呆若木鸡的小男孩头部残忍地砍了下去。

这也是为什么小男孩的手指被砍成数截的原因:张卫红因为博斗被砍断了手,而小男孩根本就只剩下用手护头。

只听说过闷骚的男人可怕,没想到闷骚的半大小子更可怕。真的是太残忍、太狠毒了,不知道怎么样去形容。

我没有试着将凶手打马赛克,我们真的没有必要保护这样的恶魔。透过文字,我似乎能感受到小男孩的痛苦。

王某杀死三人后,返身下楼关了店铺的卷闸门,初略清理了一下血迹,把所有的灯关掉。接着在一楼拿走收银柜的钱、二十余盒香烟及一部手机后逃离现场。

商店里这么多货物,他只拿了钱和烟,可见,现在有些学生烟瘾真够大的。

11月3日,第二天,王平还正常到学校上课,“看上去并无异样”。


4

案件侦破之后,一家人的遗体停放在医院太平间很久也没有下葬。

张卫红一家被砍得支离破碎,光遗体缝合费就需要2万元。

张是二婚,前婚还有一个十五岁的儿子,跟李彦香开店也借了10多万的外债。而凶手王平家的经济状况也很差,显然没有办法拿出钱来补偿张家,“孩子都成这样了,没有什么好说的!”

张家父母、李家父母,年事已高,张卫红的哥哥成了唯一承担后事的人,但他表示压力山大,希望政府出面来“管管这事”。

以下是张卫国在网上发的求助贴:

我是11.3特大凶杀案死者的哥哥,我弟弟一家三口在水岸新园租了一套楼房,开了一个小卖铺,为了开小卖铺已经欠下好几万的账。过着紧凑的小日子。没想到天降横祸遇见这么一个变态的杀人狂魔。才15岁还未成年呀,就这么凶狠,他是预谋杀人抢劫。看女的身体单薄,早就锁定目标了,女的脑浆崩裂,手都被砍掉,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我弟妹的当时呼救,他认为楼上有动静了。就势拿了两把刀上的楼。我弟弟当天晚上喝多了。已失去了反抗能力,被他砍了数十刀,双手砍断面目全非。孩子在边儿上哭,接着被他砍了数刀,手指都被砍掉好几个,多么的凶狠啊,孩子才五岁半,太惨了,杀完人凶手还在犯罪现场洗漱干净,掩盖完现场把所有的灯都关了。门口有人来问为什么停电了,他简单的把人支走。把所有的钱财拿走还有20来盒烟。杀完人的第二天早晨继续上学校去上学。警察已经查到了他们学校。眼看就要对指纹了,他感觉到躲不掉了才去自首。多么厉害的凶手啊,胆大,心细,凶残,心理承受能力超强,天生杀人狂魔的料哇,谁会相信是一个未成年的学生呢。可偏偏就是他,就像是恐怖分子特训出来的,还得算是精英的那种,可是受害人太无辜了。

好好的一家就没了,我弟妹的网名还是《幸福的我》,可是幸福呢,招来的却是天降横祸。现在死者留下了一个15岁未成年的儿子。还有六七十岁的四个老人。叫我这当哥的无法应对,我现在也很没有能力,担负起他留下的这个重摊子。我们家现在这么大的经济负担,尸体简单的缝合就要两万。凶手家属连下葬钱都没人出,由于亲人的意外离开,我已经被折磨的身心憔悴,欲哭无泪,我真的太无助了,如果不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我也不会麻烦政府,我实在没有能力料理冤死的三位亲人的后事,所以我恳请人民政府在百忙之中帮我一把,已解燃眉之急,也让悲痛欲绝的老人和上未成年的孩子心里得到些许的安慰,死去的亲人灵魂得到安息。我们不是要求政府干预司法。凶手的罪已经太重了,我们相信法院不会轻判。我们只求政府伸出援助之手啊……


结语

以前写过很多的未成年犯罪的故事,小凶手因此得到免责着实令人愤懑不已。但这次,恰巧王平已过16周岁,理应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翻遍网络未查询到后续的进展,但以王平杀害多人手段如此凶残、恶劣来看,基本可以断定他会受到顶格处罚。

但王平未满18周岁,跟孕妇一样,不适用死刑,只能判无期徒刑。

我国的无期,表现好,减刑后基本二十年左右就会被放出来了。

对于劳苦大众,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庆幸。至少二十年内不会碰到他了,等他回归社会已经近40岁了。希望他能踏踏实实做个好人吧。


【附】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刑事责任承担的刑事年龄范围: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2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