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担保方式:认可的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信用的方式。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 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2) 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3) 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4)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 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7) 借款人出具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8) 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9) 借款人还需提供公司场地的水电物业的缴费单据及个人住址的水电物业的缴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