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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一下小车实载31人,日照超载超限违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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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车

因为体型大、重量大

就像是一个行驶在道路上的“巨无霸”

让人望而生畏

它就是“百吨王”

把这样的车开上路

不仅给道路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面对忽视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日照公安交警绝不姑息!



不仅超载200%以上,号牌还另有“玄机”……

  12月4日21时左右,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街头中队在街杜路路段开展大货车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L62**3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称重,该车核载31吨、实载105.94吨,超载200%以上,属典型的“百吨王”。

  在民警对该车进行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车号牌未按规定安装,车牌与车身缝隙较大,经仔细检查发现,号牌内部安装“自动翻牌器”,驾驶人通过驾驶室开关操作可以将车牌放倒来躲避电子监控抓拍,从而逃避处罚。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许某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满载货物、车身沉重,“百吨王”上路被查获……

  12月2日10时左右,日照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在日兰高速龙山收费站出口有一辆号牌为黑BT2**5的大货车涉嫌超载。执勤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称重,该车核载49吨、实载98.45吨,超载100%以上。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时扣至停车场,通知交通执法部门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货,并对该驾驶人陈某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12月2日19时左右,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陵阳中队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鲁DJ1**0号牌的重型自卸车载满货物且轮胎受压变形,民警遂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称重,该车核载31吨、实载82吨,超载100%以上。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11月22日10时30分左右,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贤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鲁Q96**Y号牌的重型自卸车有超载嫌疑,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称重,该车核载31吨、实载85.88吨,超载100%以上。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百吨王”的危害:

①影响车辆使用寿命。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

②增加行车安全隐患。超载大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影响操控性能,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③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车辆对公路、桥梁的损害程度随着载重的增加呈几何倍数增长,超载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程度会增加40%。

④低于正常行驶速度,影响道路安全和畅通。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

日照公安交警提醒

  日照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超限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惩处打击力度。请广大货车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超载上路,忽视自己和他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同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时刻守法规知礼让,确保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