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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看法报道:p2p小额信贷,什么是p2p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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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金融又叫P2P信贷,是互联网金融(ITFIN)的一种。意思是:点对点。

P2P金融指不同的网络节点之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指个人),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款。

2015年全国P2P网贷成交额突破万亿,达到11805.65亿,同比增长258.62%;历史累计成交额16312.15亿元。

起源

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博士认为现代经济理论在解释和解决贫困方面存在缺陷,为此他于1983年创建了格莱珉银行,通过开展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业务和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机制,不仅创造了利润,而且还使成千上万的穷人尤其是妇女摆脱了贫困,使扶贫者与被扶贫者达到双赢。格莱珉银行已成为100多个国家的效仿对象和盈利兼顾公益的标杆。

创办以来,格莱珉的小额贷款已经帮助了630万名借款人(间接影响到3150万人),其中超过一半脱贫。而且格莱珉银行自1983年创办以来,除了创办当年及1991年至1992年两个水灾特别严重的年头外,一直保持赢利,2005年的赢利达1521万美元。同时,格莱珉银行不仅提供小额贷款,而且也鼓励小额存款,并通过格莱珉银行将这些存款发放给其他需要贷款的人。

这一模式就是最初的P2P金融雏形。

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P2P金融和传统线下的P2P金融。

发展

国内发展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始终无法从银行等间接融资渠道中得到满足,这也为国内P2P金融平台发展提供了空间;几年时间内,中国P2P金融从无到有,并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后劲,甚至令国外机构直言要来"中国取经"。

P2P金融在国内发展初具雏形,但并无明确的立法,国内小额信贷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可参考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是"全国互联网贷款纠纷第一案或现 结果阿里小贷胜出"。 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此种金融服务的正规性与合法性会逐步加强,在有效的监管下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实现普惠金融的理想。

发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经衍生出了很多模式。中国的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

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

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

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由国内大型担保机构联合担保,如果遇到坏账,担保机构会在拖延还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时打到投资人账户。

二、"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模式。

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甚至有由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

三、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

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四、P2P平台模式下的保本保息的模式?错误概念!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网贷平台的12项禁止行为。其中规定:P2P网贷平台不能自融,不能做资金池归集资金,不能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

五、微信金融模式 随着互联网金融和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两者的结合产品也开始出现,目前在微信平台已经出现了一些P2P产品。[2] "快速、高效、移动化、无空间限制"等等优势,决定了闪电借款模式的成功,且微信金融在风控上有自己完整的体系,第一是完备的信息管理和大数据风控,借款者除了必须认证个人金融信息,包括个人银行卡和信用卡等, 还会考察社交关系。第二是用短期小额来分散风险。

据统计,2015年网贷行业问题平台数量为894家,行业累计问题平台数量为1253家,而目前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为1962家,P2P行业淘汰率为39%。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新增平台数为1140家,仅比问题平台数多246家,而11月、12月问题平台数开始超过新增平台数。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触碰到"天花板",出现降温迹象,这也意味着网贷行业将进入存量淘汰阶段。

具体来看,2015年10月份曾创下年内问题平台数新低,但11月、12月问题平台数又出现激增,逼近年内高点。而2014年问题平台数量仅为273家,1年时间数量暴增2倍多。

截至2016年7月底,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降至2281家,较6月底下降了68家,环比下降2.89%。7月新增P2P平台只有33家,而去年同期,新增平台达到217家,由此可见,P2P的增长步伐已大大放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