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婚姻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若是按照法定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关系中所述的子女是婚生子女,非婚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由此可见,非婚生子女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即小三的孩子也有与妻子的孩子同样的继承家产的权利。
依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因此,如果有遗嘱的情况,同时遗嘱内容并未写明由第三者孩子的遗产份额,那么作为非婚生子女的第三者的孩子就没有继承家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