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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专业发布深圳商标买卖,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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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本网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日,深圳市南山区左左皮具昇泰商行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

深市监南处罚〔2022〕南山182号显示,该商行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罚款3000元并没收非法财物。处罚事由为:商标违法行为。

本网了解到,该行政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六十条/第2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1月29日。深圳市南山区左左皮具昇泰商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张思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