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三年,不知道有多少人负债累累,虽然有些也不能全怪疫情,但至少在疫情几年里更加艰难前行着。如今疫情放开了,还是在短时间内难以走出困境。
因此,很多从不借钱的人开始借钱了,从不敢网贷的人开始网贷了,从不办信用卡的人开始办信用卡了。从那刻起,很多人开始陷入了贷款的各种困惑中,久久走不出来,并导致被各种网贷催贷,被各种信用卡催款,每天被骚扰的心神不宁,但也有很多人从困惑中慢慢走了出来。
很多人被接到催款电话说不还款就要上征信,就要去找你亲朋好友代还怎么怎么的,各种催各种手段各种说辞,实际上,这些很多贷款上的合同存在很多不合情理的地方或不合法地方,而且其催款方式也是非常流氓式的,虽然不敢像黑社会那样明着打砸砍杀犯罪行为,但其有时也存在骚扰罪和恐吓罪。他们会说要提起上诉起诉法院催款,实际上,如果只是几千上万块钱,单单针对一个人的起诉,还是没有完全必要去起诉的,但是如果是国家银行信用卡的逾期时间太长就会被起诉和上征信。
在这里,如果一定被起诉了,也不一定就会输了官司,因为国家对真正困难的人,且一直努力还款的人会宽大处理,而且某些情节上贷款方或多或少存在违法行为。尤其是在催款的逻辑上存在商业欺诈的嫌疑,存在不符合情理的条款和言行。比如某信上的贷款,说有减免政策,一次性还完贷款会免去利息等等,这个逻辑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如果能一次性还清,还需要欠款吗?分期都为难,一次性能还清吗?
还有信用卡也是有一个逻辑说辞,说让亲戚好友周转还完信用卡等等,这些实际上存在一个传销的属性在里面,传销的属性是让当事人向亲朋好友去借钱缴纳或给予对方,而信用卡催款虽然说在理论上合乎常理,但是如果教唆当事人向亲朋好友借钱还款,其性质已经偏离了中国银行的初衷,也偏离了党和国家的初衷。
秉着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基本原则,不应该让亲朋好友代还款,哪怕周转也是亲朋好友愿意的情况下,如果不愿意周转还是还不了贷款,那怎么去定性呢?而且如果欠款人确实是在努力的还款,只是一时间还不清,可以慢慢偿还款项。前段时间不是有为老奶奶90多岁了还清了几千万的贷款吗?而他们催款的人不管你是努力在还款还是故意拖欠贷款,都是一个调调的催你还款,而正是这种苦苦相逼,逼得人家自杀的、犯病的等等,这是不是又是属于间渐杀人罪呢?而且又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安稳,这是不是又是一个扰乱社会罪呢?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你还不上,就不要随意贷款,但是有时候还真需要小贷一下,比如看医治病等等,人总会遇到各种需及时经济周转的困难,很多人也许向亲朋好友都借不到钱的情况下,只有某呗或信用卡借得上,但是某呗或信用卡的初衷不单单只是赚取利息吧,是否也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初衷呢?倘若不是,那与强盗有什么区别?那么其合同中某些条款就存在欺诈。当然最好是不要去随意贷款,贷款就要做好还款的准备,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也不是一定有了准备,就一定不会有逾期风险,尤其在疫情年代中。
当然有些是房贷或车贷,国家已经调整房贷还款制度,也免去了汽车税费,这足以证明国家对一直努力还贷,且对国民生活有保障做出调整。国家正在打压一切违背人民群众意愿的商业模式,国家层面的抑制,也是反对那些违法催收的人,也严厉打压违法催收的人,只要没有故意拖欠,身正不怕影子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