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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科普一下舞阳县借贷纠纷,欠钱不还拘留后可以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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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自古正道,恶意躲避,难逃法理。7日22日,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对一名躲债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强制措施,张某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张某向赵某借款15000元,偿还了10000元之后,下余的 5000元及利息迟迟未还。赵某遂依据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李晓光接到该案后,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并多次联系、催促张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每次都表示会尽快找钱,把钱还上。口头上态度很好,行动上毫无进展,执行干警耐心地做张某的工作,释法明理,讲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张某在推脱筹钱一段时间后,外出打工,不再露面,执行陷入僵局。

7月22日上午,执行法官李晓光得知张某在漯河市区某工地干活,迅速带领执行干警赶赴现场将其控制。张某见无可躲避,向干活的同事借了2000元还款,并承诺下余的3000元及利息过两天再还。执行法官李晓光担心张某再次失联,遂决定将反复无常的张某带回法院作进一步处理。在警车上,张某坐立难安,害怕被拘留影响名声,于是请求下车联系亲友借钱还款。经过张某半个小时的电话交涉,通过微信筹齐了下余的欠款及利息,并当场转交执行法官,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该院对涉民生案件建立了“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便民机制,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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