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高院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坚持“平台+智能”模式思路,大力推进线下司法全面线上化,线上各办案节点智能化。
遂昌法院作为试点法院之一,全体干警深刻领会到法院全力推进无纸化办案的目标,不仅仅是将线下办案转线上,而是为了两个真正实现:一是真正实现“一次不用跑”,全面提升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二是真正实现智慧审判,全面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日,遂昌法院使用要素式审判方式互联网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原告提交的要素式起诉状以及被告对各案件要素的答辩情况,法官快速掌握案情,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庭审,不到30分钟该案顺利审结。
要素式审判作为一种新型庭审模式,通过案件事实要素化,强化法官对庭审的主导驾驭作用,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也为下一步的智能审判探索经验。
遂昌法院经过分析研判,首先选取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合同、信用卡、离婚等约占全部民事案件50%的案件类型,研究分类制订“要素式起诉书”模板,将案件事实通过表格的方式进行罗列,当事人只需在对应表格勾选相应选项即可准确反映整个案件事实,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可直接在副本上对案件要素进行确认及答辩。加强与高频诉讼群体合作,与县域内18家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高频诉讼群体沟通协作,并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上述类型案件起诉时,均使用要素式起诉状模板。
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安排诉讼服务志愿者,指导来现场立案的当事人填写“要素式起诉状”,并通过电子手写屏签字捺印。
当事人在签好要素式起诉状后,可直接通过浙江法院网、移动微法院等平台进行立案,简化起诉的同时真正实现立案无纸化。
庭审中,主审法官对无争议要素原则上直接予以确认,各方当事人则主要围绕有争议要素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从而突出庭审重点,提升庭审效率,为将来的智能化审判探索经验。
目前,遂昌法院已使用要素式起诉状立案32件,要素式审理3件,庭审效率有了明显提升。
文/遂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