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日下午,鲤城区临江街道伍堡社区“家事纠纷服务站”揭牌,此乃泉州首个。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伍堡社区“家事纠纷服务站”是鲤城法院和鲤城妇联处理家事纠纷的基层延伸,将引导民众依法依规处置家事纠纷。
□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郭昕婕
案例 妻诉夫家暴 经调解撤诉
“我丈夫现在不会对我发脾气了,也不会打我了,我会好好和他生活下去。”
3月2日,陈某的脸上绽放着重新收获幸福的微笑。当天,鲤城法院法官在家事调解室回访陈某。
春节前,陈某和丈夫李某的关系处于冰点。因为李某打骂陈某,陈某诉诸法院要求离婚,后在法官和家事调解员的劝导下撤诉。
原来,陈某与李某已结婚15年,有两个女儿,家里的支出全靠陈某在车行洗车的微薄工资,李某的收入则自己花。最近几年来,李某还总是找借口对陈某又打又骂。半个月前,李某借口要为女儿做十六岁生日,向她伸手要钱,她拒绝后换来一顿毒打。陈某落下了满身伤痕,婆婆和小叔子都看不下去,带她到医院照了X光。之后,陈某不敢回家,只能回娘家躲避丈夫。
1月27日,在老母亲的陪伴下,鼻青脸肿的陈某鼓起勇气,走进鲤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在听了她的遭遇后,立案庭法官耐心为她答疑释法,并鼓励她:“《反家暴法》马上就要出台了,你丈夫这样做肯定是错误的,你完全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几天后,陈某经过慎重的考虑,再次到法院递上一纸诉状,并提交了自己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
不久后,李某接到法院领传票的通知。
“打老婆是违法的!严重的构成犯罪!根据你们现在的情况,你老婆完全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我现在警告你,你不能再打老婆了!”1月底,法官严厉教训李某。
“没有没有,我其实是不想离婚的……”面对法官疾声厉色的训斥,李某某成了“霜打的茄子”——蔫了。他说,其实他不想离婚,两个女儿尚未成年,希望能够和老婆好下去。法官为他普及了《反家暴法》,还送他一本该院编写的《法官说案——家里那些事儿》,让他带回家好好学习。
举措 组建家事审判庭 集中审理邻里纠纷
记者了解到,去年年初,鲤城法院作为泉州两级法院家事审判试点之一,开始尝试组建家事审判庭,集中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和邻里纠纷案件。
鲤城法院在家事审判功能区设立家事诉调中心,包括了家事法庭、家事调解室、少年法庭、调查员工作室和亲子活动区等。鲤城法院着力将家事诉调中心打造成集案件审理、信访受理、普法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帮扶救助于一体的基层维权服务平台。该院去年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255件,审结251件,其中调解撤诉151件,调撤率达60.2%。
延伸 接地气进社区 提供家事服务
鲤城法院副院长苏墨祥表示,在社区设立家事纠纷服务站,是为了传播文都家教家风,整合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资源,为民众提供便捷接地气的家事服务,提升民众家事法律意识,引导民众依法依规处置家事纠纷。
“在社区设立家事纠纷服务站,主要是更好地在第一线服务社区的家庭和群众。”鲤城区妇联主席黄玉芳说,家事纠纷一般在基层调解消化,正值《反家暴法》施行,希望服务站能够在反对家庭暴力、构筑和谐家庭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伍堡社区党委书记康黎英拥有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工作室,去年,她调解的纠纷有170多件,其中有9件是家事纠纷。前几天,她还处理了一件老夫妻为了琐事闹到社区的家事。她说,鲤城法院和鲤城妇联在社区设立家事纠纷服务站,以后社区在调解家事时,若碰到法律方面的疑难,就可以请法官帮忙解疑释惑了。此外,其他社区的民众有需要也可以到该服务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