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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资深报道:借贷纠纷移送经侦,昆明经济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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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昆明5月16日电 (程浩)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云南昆明通报了近年来侦破的5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件。

案例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3人被判刑

2016年12月,龚某成立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宣传投资入股宾馆和温泉经营并发展客户。期间,龚某以某公司旗下宾馆十年经营权投资入股的方式,向客户许诺高额回报,并签署股份转让、借款等协议。他以客户带客户的方式(客户介绍他人进行投资也可以获得收益)吸引社会不特定人员进行投资(主要针对中老年客户)。此外,龚某还以宜良某温泉经营权投资入股,可返利的形式吸引资金。

官渡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查明,龚某吸收的款项大部分用于偿还其在省外的债务及支付公司日常开支,其余款项被龚某及主要工作人员白某、何某等人占为己有。该案件涉案人员达100余人,涉案资金达10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何某、白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四年。

案例二:组织、领导网络传销 两名传销骨干被判刑

2018年4月到2019年12月,王某等人通过客户带客户的方式发展会员。他们对外宣称某个印度尼西亚的外汇投资公司可提供外汇交易服务,只要在该公司平台注册会员,缴纳不低于1000美元的外汇交易保证金,并选择该平台外汇交易操盘团队,就可以稳定赚取每月投资本金7%至15%的高额收益。

除以高额收益作为诱饵外,平台还制定一系列奖励措施,诱骗加入者发展下线,成为平台会员。平台会员以下线投资平台操盘团队的资金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诱骗会员发展下线扩充壮大团队,从中牟利。通过设立会员“盈利分享”分级奖励机制,将会员分为五个级别,不同的级别可以发展下线获得高额佣金。

期间,王某发展下线周某等人为会员,最终,王某的团队共计发展下线150人,涉及金额5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年三个月。

案例三: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4人被逮捕

2019年至2020年间,廖某、姜某、颜某等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组建多级代理,先后在云南、陕西、浙江、山西等多地广泛发展下线。通过下线人员向在校学生、城市务工人员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利用购买的他人信息大肆开立账户办理银行卡,并通过广东、福建、云南等5条物流通道辗转偷运出境,从事洗钱、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因廖某等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嵩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侦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缴获银行卡60余张、U盾24个、手机卡43张、手机21部,查证犯罪团伙购买的公民信息200余条,查证购买、转卖的银行卡500余张。

案例四:网络销售假鞋 5人被判刑

2020年6月,有群众举报,自己在网上“某体育折扣店”购买到假“耐克”鞋。东川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开展侦查,发现该折扣店在安宁市有2个仓储窝点。6月11日,东川区公安局民警在安宁仓储窝点抓获程某等5名嫌疑人,并查获1900余双“耐克”牌运动鞋。

经鉴定,现场查获的涉案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总价值100余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经由东川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余人被判处缓刑。

案例五:非法经营烟草 30余名涉案人员落网

2019年,宜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发现,昆明男子李某与省内外多个涉烟前科人员有密切接触。李某指挥其侄子从寻甸、禄劝等地收购初烤烟叶运送至玉溪市某烟丝加工厂,装箱后转运至富民县囤积。

2020年1月10日,公安、烟草联合对富民县仓库、玉溪市某烟丝加工厂进行查处,现场抓获制假嫌疑人5名,缴获烟丝3226箱,烟叶108件,案值约275.8万元。

宜良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团伙披着持证企业的合法外衣,从事以烟草为主的非法经营活动,形成生产、收购、运输、销售、仓储等违法犯罪链条,严重危害国家财政收入,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

2020年2月至5月,专案组辗转多地追捕涉案人员,抓获数名嫌疑人,缴获非法囤积烟叶170余吨。截至目前,全案打处涉案人员达30余人,缴获烟丝、初烤烟叶、片烟近1190吨,涉案金额2亿余元。多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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