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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爆料解答:兴隆县借贷纠纷,法院人员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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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兴隆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上门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院为人民,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受到当事人的好评,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原告袁某与被告马某、李某民间借贷一案,于2021年10月18日立案,10月20日,承办法官伊站君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询问案件具体情况,征询调解意向,因双方争议不大,本着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快速化解纠纷的原则,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当伊站君法官得知被告李某腿脚不便,无法到法院参加案件调解时,为避免当事人的奔波困难,办案团队决定与原告袁某、被告马某一起到被告李某家上门调解。在案件调解中,伊站君法官释明法律,依法明理,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惑,使二被告对原告的起诉给予理解,并放下心理负担,共同达成偿还借款的协议,使该案调解结案。

兴隆法院法官伊站君和法官助理单亚新主动走进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的举动,不仅体现了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更是兴隆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缩影。同时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所学所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应用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上,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司法公正,感受到司法温度。(通讯员 殷子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