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纠纷、有矛盾
法官帮你解
释法明理,定分止争
足不出户解纠纷
疫情当前
看法官如何对症下药
开出良方!
“降火”良方,平息矛盾
2018年1月,吴某在张某经营的商店赊购了2200元货物。后经张某多次催要,吴某始终未给付。2020年春节前,张某向杜尔伯特县法院连环湖法庭提起了诉讼。
法官接收案件后及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对立情绪明显,法官向双方邮寄送达了开庭传票。春节后,法官再次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沟通案情,释法明理,劝解双方此案标的不大,却让双方不睦多年不值得,疫情突发更应珍惜当下生活,并告知双方将如期开庭,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在线庭审方式网上开庭。
3月4日下午,案件如期开庭,在庭前法官多次沟通的基础上,庭审现场双方顺利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吴某主动将货款转给张某,张某当庭申请撤诉。
“谢谢法官的劝解,其实钱不多,我就是好面子。”被告吴某说。
“事儿不大,但我气性大,所以才闹到了法庭。法官帮我们俩把多年的心结给打开了。”原告张某说。
“租金”良方,主动履行
2020年春节前,解某因租赁合同纠纷将沈某诉至杜尔伯特县法院。春节后,为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法官网上办案,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当事人沟通,释法明理,希望疫情当前双方能互谅互让,共克时艰。
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3日,法官再次电话联系被告沈某。沈某表示,疫情在家的这段时间,他认真地听了法官的劝解,冷静不少,他已经把钱转账给原告解某了。
随后,原告通过诉讼代理人发来微信,确认了这一事实,并申请撤回起诉。
法院作出了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裁定书,告知双方当事人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和解”良方,解燃眉之急
伊春市乌翠区法院受理的一起韩某诉时某、吕某民间借贷案件,原定于2月21日开庭,但是因疫情原因开庭时间被推迟。眼看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韩某内心满是焦急。
近日,被告时某、吕某计划去外地复工,更加着急的原告韩某联系法官,反映这一紧急情况。
此时,法官正在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值守。了解情况后,法官利用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由于无法直接和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沟通,这种调解方式进展并不顺利,但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刚柔并济,从法律规定到社会道德,再到人情处事。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3月3日,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
“赔付”良方,当场履行
“法院网上开庭,我们在家就能解决纠纷。”3月6日,朱某对大庆高新区法院五湖法庭法官说。
朱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2019年10月26日,他驾驶的车辆与郑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郑某车辆受损。后经责任事故认定,朱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案发后,二人签订了协议,由朱某给付郑某车辆损失款17541.7元。后因朱某未履行协议,郑某诉至法院。
鉴于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法官决定对这起案件实行网上审理,隔空“云”审判。3月6日上午9时,庭审如期进行,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同时登录“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由法官通过“多方视频”功能,在线邀请当事人视频开庭。
在视频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主要事实没有异议。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原告对被告的困难给予理解,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朱某“当庭”以微信转账方式给付了原告赔偿款15000元。
“我没想到可以网上审判,还能立即拿到钱。”看到赔偿款进账后,郑某开心地通过手机视频对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