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花山法院诉前调解中心
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
当即履行了协议内容,
将纠纷在诉前阶段高效、实质性化解
案情简介
原告成某与被告丁某房屋租赁纠纷一案,
因被告迟迟未给付拖欠的房屋租金
原告成某诉至花山法院
立案庭收到案件并经原告同意后委派特邀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详细了解案情后,立刻联系原被告,得知被告在外地无法来法院,调解员决定通过电话开展调解,在沟通中,调解员耐心释法说理,充分照顾到矛盾双方发泄内心情绪的需要,认真倾听了他们各自的想法,从法、理、情的角度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
经过不懈努力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通过微信方式一次性给付了所欠款项
此案案结事了
双方握手言和
花山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特邀调解的作用,统筹整合多元解纷力量,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不断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获得当事人的好评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