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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专业解读:民间借贷纠纷人走后,法庭调解离婚只有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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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是

出借人死亡

是人死债消?

还是向其继承人继续还款?

近日,长垣市人民法院恼里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因病去世,其妻子、儿子与借款人闹得不可开交,承办法官以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冰释前嫌,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2017年7月份,丁某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向黄某借款5000元,承诺使用20天。同年8月,丁某再次向黄某借款7000元,承诺使用20天,以上共计12000元。2018年1月份,黄某因病去世,黄某的妻子和儿子多次向丁某催要还款无果后,将丁某诉至法院。

考虑双方本为朋友关系,而且案件争议明确、标的较小,恼里法庭承办法官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开展工作,分别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事实,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详细的解读分析,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方面,告诫被告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准则;一方面联系原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促进原被告双方就还款的数额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后被告依据调解协议当庭履行部分欠款,并于3月15日偿还了所欠尾款,案件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每一名法官应尽的职责。长垣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对具备调解基础的当事人做诚心、细心、耐心的思想工作,不放弃任何一个化解矛盾的契机,积极促进原被告双方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