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以来,北京法院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牵引,持续推动审判执行全流程提速,推出立案无纸化、规范延期开庭、送达地址承诺制、执行实施零成本、健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等系列举措,使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更方便、更快捷、更公正。我们为您陆续推出“北京法院营商环境亮点举措”系列,请您持续关注。
为减少开庭次数,避免当事人诉累,北京三中院亮出三“妙招”,全力规范延期开庭,让当事人少跑腿,为群众快解忧,努力做好定纷止争的“公平秤”。
妙招一:优化庭前评议,实现“一步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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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中院不断优化庭前评议制度,保障庭前准备达到“一步到庭”标准,进而实现开庭审理一次性解决。收案后,承办法官3日内完成阅卷,7日内提请合议庭庭前评议。合议庭通过庭前评议,充分了解和把握案件的基本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确认案件的审理方式。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合议庭提前做好研究工作并拟出庭审提纲,保障案件事实和法律争议在一次庭审中审查完毕,实现审判“加速度”。
在某国有化工企业与某物业管理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将委托合同履行十多年形成的三百多份付款票据和四百多份代收代缴的供暖费、物业费票据以及因供暖费、物业费纠纷产生的费用票据,全部提交法院进行核对,工作量非常大。二审审理中,合议庭通过认真阅卷和庭前评议,将双方诉辩意见及所有问题归纳为“问题清单”,并拟定庭审提纲。开庭审理中,合议庭围绕“问题清单”和诉辩主张,展开法庭调查和辩论,最终仅用一次开庭就高质量地完成了案件审理。
“一步到庭”庭前评议制度,有效提升了开庭质量,避免多次开庭,更多注重当事人的“用户体验”,为司法便民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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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招二:规范开庭程序,强化庭审实质化
北京三中院借助“北京云法庭”等在线庭审方式,严格履行开庭程序,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促进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确保证据出示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将庭审实质化覆盖民商事审判全领域,实现案件审理“一堂清”。
在案件审理中,如当事人提交新证据或者申请保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由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庭前谈话等方式先行核实完毕,并提请合议庭在开庭前予以处理,避免因程序性事项导致多次开庭,减少当事人诉累。
尤其是涉及公告送达类案件,公告送达期间较长,如多次开庭,实际审理天数将大幅增加,不利于当事人维护权益。合议庭加强庭前评议,有效减少庭审次数。在某资产管理公司诉某支付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需公告送达某支付公司。经过庭前评议,合议庭对某资产公司的调查取证申请及时处理,迅速启动调查取证程序,最终一次性公告开庭审理结案。
2021年,北京三中院审结民商事案件平均开庭次数较之2020年降低23.3%,有效提升了审判效率,让司法公正来得更及时、更便捷。
妙招三:规范系统填报,智能监管延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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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审理中,北京三中院严格规范系统填报,智能监管延期开庭,不给多次开庭“留空子”。
规范系统填报。为确保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庭前会议不超过两次,三中院法官在系统预定法庭时,须明确区分庭审事由,并在庭前充分告知当事人庭审安排,让当事人做好相应准备。
智能监管延期开庭。北京法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将延期开庭规则通过信息化手段融入审判系统。开庭审理民商事案件后,确需延期开庭审理的,应在系统中严格填录延期开庭审理事由。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不超过两次。一旦延期开庭次数超过规定次数,法官将无法通过审判系统预定法庭。三中院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规范延期开庭审批流程等措施,以信息化手段促进规范管理,智能监管延期开庭,让“智慧”助力审判加速,优化当事人“用户体验”。
通过规范延期开庭,北京三中院极大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升了案件审理质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效率的期盼与要求。下一步,北京三中院将继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围绕北京法院4.0版改革举措,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区域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作出积极贡献。
供稿:北京三中院
文字:卢恺晨
编辑:王俐然 张方媛 姚日辉